临时管理人选聘审计、评估招标公告

临时管理人选聘审计、评估招标公告






河北好望角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4年6月18日,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受理预重整通知书,受理河北好望角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望角物流”)预重整,并于同日指定临时管理人。因预重整工作需要,临时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审计、评估机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河北好望角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5月27日,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邢台市开发区南园工业区东环路2675号,注册资本*****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吴清杰,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普通货物装卸、物流服务、信息记载、仓储服务、停车场经营;大型餐馆、住宿(特种行业许可证);运输代理业;会议服务;企业策划、广告设计及发布;建筑材料、日用百货、有色金属、黑色金属材料、钢材、铁矿石、生铁、煤炭、汽车零部件及摩托车零部件、电线电缆、润滑油、耐火材料、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家具、家用电器、焦炭、捣固焦、粮食、服装纺织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燃料油(不含闪点在60度以下的燃油)、农副产品、化妆品、工艺品的批发零售;房屋及装卸机械租赁、机电设备租赁、汽车租赁(不含出租车);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审计机构

对好望角物流及其分支机构、关联公司自成立至基准日(2024年6月18日)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根据临时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审查好望角物流提供的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清册;

2、全面审查好望角物流的财务状况,及时调整账目、报表;

3、组织对好望角物流财产的盘点工作;

4、处理好望角物流的呆账、坏账的核销;

5、处理好望角物流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报废工作;

6、配合临时管理人的债权审查工作;

7、协助为好望角物流处理纳税申报事宜;

8、按临时管理人要求提交审计报告;

9、根据临时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10、根据临时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专门审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成立以来好望角物流的财务账,并审查自公司成立以来:

(1)股东出资是否到位,是否有资产转移、抽逃出资的行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与好望角物流及债权人的不当交易从而损害好望角物流、其他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以及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好望角物流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就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人格混同独立发表意见;

(2)好望角物流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及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债务的行为,若有上述行为,审计机构应向临时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3)审计机构应当对好望角物流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财务行为和会计业务进行重点审计,审计中如发现上述行为的,应及时向临时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4)好望角物流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之间的大额资金往来及其性质;

(5)好望角物流为关联企业、第三方担保的情况;

(6)好望角物流与建设施工单位的工程款支付情况;

(7)好望角物流对外投资、第三方代持等情况;

(8)好望角物流的应收账款情况;

(9)临时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的其他专业服务。

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上述审计业务要求进行审计,报告中要全部体现。

(二)评估机构

1、完成好望角物流全部资产的评估工作,向临时管理人提供评估报告;

2、根据临时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3、根据临时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4、根据临时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5、临时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的其他专业服务;

6、其他工作要求参照审计要求。

三、资质及团队人员要求

(一)审计、评估机构派出人员从数量和能力上都要能够保证工作需要,具备相应资质、资格要求;

(二)审计、评估机构对拟派出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数量及其人员具备的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需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

(三)审计、评估机构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并出具书面保证函,保证上述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时间,未经临时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工作人员。

四、审计、评估费用

(一)本项目在预重整程序及破产程序中因对审计、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审计、评估报告过期后临时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审计、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二)如审计、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临时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三)因预重整程序与破产案件的特殊性,无预付款,在法院正式受理破产申请后,审计评估费用作为破产费用清偿。由临时管理人根据预重整程序和破产案件实际情况及决定审计、评估费用的支付时间。

如好望角物流未被法院正式受理破产申请,所产生服务费由好望角物流予以支付。

五、报名资质要求

(一)报名单位应当入围《河北省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报名备案名单》并具有相关业务经验;

(二)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三)熟悉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具有企业审计、评估业务经验;

(四)与临时管理人、债权人、好望角物流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六、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日前向临时管理人提交纸质申报书(一式2份),纸质申报书用档案袋封装,加贴封条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公章。申报书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参与意向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合同范本;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审计、评估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的审计师、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复印件);

5、审计、评估相关业绩证明等(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企业审计、评估工作经验);

6、本项目的工作计划、人员安排、报价方案及是否接受垫付前期费用的说明;

7、本机构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机构及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2)开展工作时,坚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3)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4)保证出具的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5)按照临时管理人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审计、评估报告;

(6)列席债权人会议并接受法院、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的咨询,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

(7)最终报酬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工作量,接受法院和临时管理人的调整。

七、报名方式

(一)材料邮寄地址:邢台市信都区冶金北路南大汪社区D区3号楼下1、2、3门市。

(二)联系电话:宁女士 139*****875

(三)报名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24日17:30止。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接受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

(二)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临时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等事项由临时管理人综合评定后决定;

(三)关于最终入选结果,临时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入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临时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四)审计、评估机构的入场时间待签订委托合同后以临时管理人通知的时间为准;如因案件原因,不进行审计、评估的,临时管理人有权不签订委托合同或者签订委托合同后解除合同,临时管理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作为委托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破产临时管理人。

河北好望角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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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评估机构 管理人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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