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马鬃山镇马鬃山村至明水村广汇路连接线道路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肃北县马鬃山镇马鬃山村至明水村广汇路连接线道路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肃北县马鬃山镇马鬃山村至明水村广汇路连接线道路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肃北县马鬃山镇马鬃山村至明水村广汇路连接线道路项目已由肃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变更肃北县马鬃山镇马鬃山村至明水村广汇路连接线道路建设内容和总投资的批复》肃发改批字〔2024〕8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肃北县交通运输局,资金来源为向上争取资金及政府自筹解决,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乐信盛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招标申请。现将本次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肃北县马鬃山镇马鬃山村至明水村广汇路连接线道路项目

(二)建设单位:肃北县交通运输局

(三)建设地点:肃北县马鬃山镇

(四)建设规模:该项目起点K0+000位于肃北县马鬃山镇红沙梁与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矿区生产路3公里处东侧,项目终点K58+730.528处与广汇路K240+125处相接,建设里程58.731公里,全线采用四级公路双车道标准,设计车速20Km/h,路基宽度均采用8.0m,路拱采用横坡2%。路面结构采用15cm厚天然砂砾面层。

(五)标段划分: 1. 本项目划分为施工一个标段。

二、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

计划工期: 169日历天

三、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实施、完成、缺陷修复以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程内容的施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过两个及以上同类业绩(同类工程指建设内容、设计标准等满足本次项目建设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良好社会信誉;

2、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

3、项目总工具有3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4、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需提供本项目班子所有人员2023年10月-至今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及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本公告发布后至开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承诺书已挂载酒泉市市县两级人社门户网站下载专区,各投标企业自行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后编制进投标文件。

(3)本项目农民工保证金制度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第724号令)》、《关于切实落实农民工工资管理五项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不允许分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标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5)投标申请人须根据《酒泉市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表》信用评价等级参与本项目投标。在甘肃省、酒泉市尚未取得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参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的投标人,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信用评价定级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酒泉区域内公路项目投标活动,凡被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或在投诉期内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7)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满足本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参与投标活动。

五、投标人须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企业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菜单中进行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企业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

2、投标申请人于2024年7月10日09:00 时前按时网上投标,逾期不予受理。凡参加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获取方法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并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项目招标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24小时内登录系统,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固化完成的投标文件),若在开标截止时间没有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固化完成的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不能成功上传的,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并在开标时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实时观看本次开标活动,根据现场代理机构的提醒对文件进行解密,本次招标文件制作使用“公路工程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下载方式: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投标人-公路工程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

注: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新版酒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代理机构或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本项目投标文件固化使用“公路工程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各投标企业须办理招投标CA证书。

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 09:00 时(北京时间),逾期将不再受理。

开标时间:2024年7月10日 09:00 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形式:线上开标

开标须知: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可在单位通过网络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

八、投标人资质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说明

1.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证书、证件、证明材料,投标人只需在投标文件中装入清晰可见的复印件、扫描件即可。投标人应当对其所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作出承诺,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开标结束后资质证件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代理公司或业主单位反映。

2.资格证明材料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如有虚假,投标人将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招标人将在开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核实,一经发现虚假,取消中标资格,并报告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

3. 投标企业备案成功后于2024年06月26日17:30时之前,将企业投标备案表、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企业投标备案表按规定的格式填写一式四份,诚信承诺书一份)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处,逾期不予受理。递交方式如下:

(1)现场递交

(2)邮寄(邮寄时须在企业投标备案表背面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并将快递单号发送至邮箱:*********@qq.com,(邮箱发送快递单号时请备注企业名称)因快递导致企业投标备案表无法按时送达,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以上投标备案表由代理公司统一收取提交盖章后,各投标人领取装入投标文件内。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肃北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党城湾镇呜呼图路1-9号

联系人:安旭平

电话:182*****25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乐信盛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酒金西路太阳岛西门

联 系 人:李勃

电话:150*****878

邮箱:*********@qq.com

2024年6月19日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人以 (公司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或供货、提供服务期间将严 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投标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2.保证不提供伪造、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业绩或谎报相关信息。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

5.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6.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施工合同或供货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

8.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9.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10.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11.我公司若违反以上承诺或在本项目投标(或履行合同期间)出现其他违约、违法等重大过失行为,除按招标文件、合同及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同意招标人向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我公司不良记录。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施工企业投标备案表

年 月 日

投标企业名称

(盖章)

联系人

企业地址

联系电话、邮箱号

委托代理人

职 称

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职 称

资质证书编号

企业级别

核查登记

结果

营业执照号

经济性质

年检结果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编号

有效期截止时间

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

专业

类别

级别

注册

编号

项目总工

职称

证书

编号

质 检

负责人

证书

编号

计划统计负责人

证书

编号

道 路

工程师

证书

编号

机 械

工程师

证书

编号

试 验

工程师

证书

编号

专 职

安全员

证书

编号

财 务

负责人

证书

编号

(盖章)

年 月 日

招标

代理

机构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四份,由投标企业填写,招标人、监督单位、投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各存留一份。

2、本表为机打原样,彩色扫描件、与本表不一致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标签: 广汇路连接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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