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长丰县10条河流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长丰县10条河流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长丰县10条河流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陶老坝河、双河水库河、庄墓河二源、庄墓河一源、马桥涧沟、凡大桥汉河、陈瓦房北水、古洛河、永丰水库河、县城护城河10条河流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10个登记单元,分别是:

1.陶老坝河。流经本县的河段,河湖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2.双河水库河。流经本县的河段,河湖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3.庄墓河二源。流经本县的河段,河湖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4.庄墓河一源。流经本县的河段,河湖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5.马桥涧沟。流经本县的河段,河湖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6.凡大桥汉河。流经本县的河段,河湖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7.古洛河。流经本县的河段,河湖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8.陈瓦房北水。流经本县的河段,河湖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9.永丰水库河。流经本县的河段,河湖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10.县城护城河。流经本县的河段,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0月30日。

三、 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长丰县庄墓镇、岗集镇、吴山镇、下塘镇、陶楼镇、杨庙镇、义井镇、造甲乡、双墩镇、杜集镇、朱巷镇、罗塘乡、左店镇、水湖镇。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履行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18日

标签: 有权首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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