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2016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代码:********050117 建筑工程|

招标公告

2016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情况:

1、建设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2、工程名称: 2016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3、建设地点:新宾满族自治县境内;

4、工程投资:2541.8081万元(一标段:2308.2253万元、二标段:233.5828万元);

5、资金来源:省补、地方自筹;

6、质量要求:合格;

7、招标范围: 2016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

8、工期:2016年8月20日至2016年10月1日;

9、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工程总里程71.694公里,路面宽5米;二标段:桥梁全长146米/5座

10、投标保证金:一标段15万元(人民币);二标段3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同时具备公路养护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公路专业建造师。

三、投标报名:

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4日至2016年7月20日下午14时(节假日除外)前在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箱报名。报名投递材料:投标申请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证(公路专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规费证、开户许可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道桥专业中级及以上)、交通厅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考核证(A证、B证、C证)、企业信用等级报告BBB级及以上(同时具备2014年及2015年我省普通公路施工企业执业检查评价A级及以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三个中标金额不低于本次工程,非公路项目业绩不予认可)、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保出具的机打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并加盖社保局公章,并提供以上人员真实有效的社保账户及密码。(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进行投标报名(注明所投工程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不合格的单位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721日至2016728日(节假日除外)辽宁国城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8101330分,递交地点为: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城建局12楼会议室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城建局12楼会议室进行本工程的开标会。

招标人:新宾满族自治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颖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人:辽宁国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32号

联系人:罗耀华 联系电话:***-********

2016年7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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