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江广汇置业有限公司等三户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关于九江广汇置业有限公司等三户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处置以下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表一: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截至2024年5月20日):

序号

借款人名称

所在地

币种

本金

(元)

利息

(元)

担保情况

当前

资产状况

1

九江广汇置业有限公司

九江市

人民币

101,706,584.83

14,420,620.34

1. 九江十里老街项目商业房产抵押(剩余面积45,826.03平方米,其中A区9套商业房产,面积2632.42平方米;C区212套可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在建工程,面积43,193.61平方米);

2.质押物:九江广汇置业有限公司、九江市十里老街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应收租金收入;

3. 江西天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九江城开旅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誉诚投资有限公司、张英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公司经营困难,提请恢复执行中

2

江西钢强实业有限公司

南昌市

人民币

24,871,170.34

3,384,621.00

1. 位于南昌市西湖区抚生路669号(抚生路以东、建设路以南地块)土地使用权抵押,面积:8539.76平方米;

2. 江西众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厦门联创世纪集团有限公司、王建祥、杨向阳、王晓彬、邓倩、徐春、郁洪雷、黄强、张婷、曾瑞强、庄小卿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公司停止经营,执行中

3

江西省新燃实业有限公司

南昌市

人民币

49,968,824.86

7,306,338.37

1. 位于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抚生路669号朝阳绿洲5号楼店面126室-133室、135室-136室、227室-231室共计15套商业房产抵押,面积1604.75平方米;

2. 江西省众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厦门联创世纪集团有限公司、王建祥、杨向阳、王晓彬、邓倩、周力、李珍、曾瑞强、庄小卿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公司停止经营,执行中

合计

176,546,580.03

25,111,579.71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注册资本、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7日。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37*****510

邮件地址:xuwuwei@coamc.com.cn

通讯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402号浦发大厦14层

邮编:******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部门)

0791-******** (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部江西监管局 电话:0791-********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 电话:0791-********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7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2024年6月20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2024年06月20日

,九江

标签: 处置 债权 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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