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力康心理康复中心项目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维力康心理康复中心项目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维力康心理康复中心项目(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武汉浩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维力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所需的“维力康心理康复中心项目(改造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ZB-********
项目名称:维力康心理康复中心项目(改造工程)监理
工程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辛冲街博物大道118号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包含结构加固、室外围墙、院内道路、室内装修、空调电气安装、消防改造等。
工程概算投资额:6622.29万元。
招标范围:维力康心理康复中心项目(改造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为15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为在中国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执业资格证(注册单位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并且担任总监工作的在监项目不得超过2项(需提供书面承诺);
4.投标人应提供公司上一年度(2023年)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报告附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投标人应提供公司近六个月(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内任意三个月的企业完税证明;
6.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2021年1月至今已完成的类似房建项目监理业绩,不少于1个业绩,以项目完成时间为准,须提供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7.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总监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承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禁转包、分包;需提供书面承诺。
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 年6 月20 日至2023 年6 月24 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武汉浩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欣隆·壹号公馆4号楼20层2004室)
3.领取方式:现场领取。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在领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1)经办人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时,需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明;经办人为投标单位其他员工时,需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2)本招标公告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文件原件及与之对应的复印件一套(要求字迹清晰可辨、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原件在现场核验后退还给投标申请人,复印件不予退还。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家 ,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 年7 月11 日10 点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武汉浩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欣隆·壹号公馆4号楼20层2004室)。
3.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单位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投标人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汉维力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西北湖路55号国金中心1号楼1801
联 系 人:吴俊
电 话:131*****886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浩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欣隆·壹号公馆4号楼20层2004室
联 系 人:付年华
电 话:138*****781
武汉浩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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