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妇幼保健院液氧储罐租赁项目公开比选

沧州市妇幼保健院液氧储罐租赁项目公开比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沧州市妇幼保健院就液氧储罐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沧州市妇幼保健院液氧储罐租赁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比选

项目地点:沧州市妇幼保健院

项目内容:液氧储罐租赁

租赁期限:两年

预算金额:3.84万元/年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加此次比选的单位要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如生产厂家参加投标,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氧气压缩、液化)。如经销商参加投标,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液态氧)及生产厂家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氧气压缩、液化)。

5.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用液氧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注册批件》(证书中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气或类似描述)。

5.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获准从事充装介质为液氧。

5.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第Ⅱ类),属于委托运输的应提供双方合作协议且受托方须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第Ⅱ类)。

三、报名及提供的材料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 2024年6月24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的报名信息无效。

2.报名地点:沧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科楼十楼总务科,报名结束后由我院招标办统一发送招标文件。

3、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报名人相关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如为授权的代理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要求的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联 系 人:刘科长

电 话:0317-*******

标签: 液氧储罐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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