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恒口示范区生态环境局第三方委托检测任务的询价公告
2024年恒口示范区生态环境局第三方委托检测任务的询价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恒口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对2024年度恒口示范区第三方委托检测任务项目进行询价,特邀请合格的服务单位前来报名。
一、合格的服务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独立实验室;
2.具有CMA资质认证,具备相关检测能力;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违法记录;
7.利益回避:社会监测机构承接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时,应主动采取有效回避措施,不得同时接受监管部门和被监管对象的委托。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千人万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1)监测内容
对恒口示范区恒惠渠水库水源地、恒口示范区新民水库水质进行监督性检测。
(2)监测频次
2次。
(3)监测项目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河流总氨除外)
(4)监测要求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 91.2-2022)、《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及《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有关要求开展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
(二)项目名称:20吨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监测
(1)监测内容
对李家坝村、涧沟村、五星村、柳林村、月河村、联红村的人工湿地进行监测。
(2)监测项目
必测项目:水温、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总氮、总磷。
必测项目:动植物油、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粪大肠菌群。
(3)监测频次
2次,每半年1次。
(三)项目名称: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水质监测
(1)监测内容
对恒口工商所家属院监测井水质进行监测。
(2)监测项目
按照《“十四五”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监测与评价方案(试行)》(环办监测〔2021〕15号)要求执行。因水化学分析结果审核需要,增加监测色(铂钴色度单位)、嗅和味、浑浊度/NTU、肉眼可见物、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钾、钙、镁、重碳酸根、碳酸根、游离二氧化碳和总氮等13项指标。
(3)监测频次
1次。
(4)检测要求
“十四五”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监测样品采集、保存、流转和分析测试技术要求,按照《根据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监测工作规程》(总站土字〔2023〕236号)要求执行。其中汞、砷和硒监测未经过滤的样品经前处理后所测得的含量,其他金属类指标包括铁、锰、铜、锌、铝、钠、镉、铅、铍、锑、镍、钴、银、钡和铊测的是溶解态含量,即采样后在现场立即用0.45μm的微孔滤膜过滤后,再进行前处理和测定的含量。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和总氮均值以N计的结果。氰化物指在pH=4介质中,硝酸锌存在下,加热蒸馏,能形成氰化氢的氰化物,即易释放氰化物。
(四)项目名称:村庄小微水体试点抽样监测
(1)监测内容
对黎家沟水库水质进行监测。
(2)监测项目
流量、水深、透明度、总氮、总磷、氨氮、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
(3)监测频次
2次,每半年1次。
(五)项目名称:农村中小微水体监测调查
(1)监测内容
对恒口示范区大道村、梁沟村、窑沟村抽样水体进行监测。
(2)监测项目
总氮、总磷、氨氮、透明度、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等6项指标。
(3)监测频次
2次,每半年1次。
(六)项目名称:农村黑臭水体监测
(1)监测内容
对恒口示范区白鱼河、洋溢河相关河段水质进行监测。
(2)监测项目
必测项目:透明度、溶解氧、氨氮。
选测项目:总氮、总磷、化学需氧量、粪大肠菌群。
(3)监测频次
每年1次。选择水体水量正常的时期采样,避免雨季、汛期和干旱期采样。
(七)项目名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
(1)监测内容
对安康市恒翔生物化工有限公司、陕西恒通纤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周边土壤环境开展监测。
(2)监测频次
2024年10月前,按市监测方案完成辖区内2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有意向参与恒口示范区生态环境局以上项目的单位应在2024年6月26日17:00前完成报名。
2.报名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扫描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3)营业执照;
(4)拟委派人员及持证上岗资质证明;
(5)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对应项目能力附表扫描件(相关能力应在附表中以醒目方式标注,缺失的能力应列表说明);
(6)项目技术方案。如涉及分包应作详细说明;
(7)报价清单:包括单价、总价,以及其他需要列出的费用明细;
(8)各项材料应以目录形式清楚罗列,缺少材料可能导致报名无效。
3.报名方式:请详细注明参与的项目名称,将所有材料快递至恒口示范区月滨北大道群众之家5楼,余振南收。
4.联系人:余振南 0915-*******
四、评审:
以上项目报名结束后,我局对报名单位组织评审,择优选取第一名承担相关监测任务。
标签: 第三方委托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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