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遴选2024年省级农业综合能力提升资金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主体的公告
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遴选2024年省级农业综合能力提升资金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主体的公告
根据湖北省蔬菜办公室《2024年省级农业综合能力提升资金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2024年6月19日)要求,结合五峰蔬菜产业资源禀赋和基础条件,按照“稳产保供扩绿提质增效”的工作思路,现就遴选2024年度省级农业综合能力提升资金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公告如下。指导思想紧盯蔬菜稳产保供重点任务,围绕解决我县蔬菜产业发展的问题短板,引导露地蔬菜、设施蔬菜两大优势特色蔬菜产业加快示范推广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鼓励发展蔬菜集约化育苗,辐射带动全县蔬菜产业高质高效发展。
二、遴选原则
2024年省级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的遴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报名、公开遴选。
三、支持内容
(一)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建设
支持露地蔬菜基地示范推广“五化”降本增效技术,即集约化育苗、机械化作业、水肥一体化施灌、绿色化防控、采后商品化处理,推动蔬菜产业向资源节约型、生态友好型、优质高效型发展。
支持设施蔬菜基地改造升级或新建832单体钢架大棚(主要参数:7.8-8米跨度,3.5~3.6米脊高、钢管管壁厚1.7-2毫米),提高设施蔬菜抗御自然灾害能力,适宜机械化生产需求。
支持高山蔬菜产区示范推广避雨栽培技术。
(二)蔬菜集约化育苗示范与推广
支持现有蔬菜育苗设施提档升级及建设集约化育苗基地,提高蔬菜种苗质量及统供率,提升全县蔬菜集约化育苗能力。
四、申报条件
(一)实施主体资质
从事蔬菜及食用菌产业生产经营的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县级以上示范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二)实施主体规模
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实施主体要求基地相对集中连片,且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其中露地蔬菜、高山蔬菜分别在300亩以上,设施蔬菜在100亩以上,食用菌生产主体年生产能力达到20万棒(袋)以上;蔬菜集约化育苗示范与推广实施主体年实际育苗数500万株以上(具备条件之一即可)。
(三)绩效目标。附件《项目申报书》中绩效目标申报表所列指标为必填项,项目申报主体可根据项目区具体情况自行增设其他指标。其中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产品抽检合格率≥98.5%为最低要求。
(四)项目实施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四、项目申报
(一)申报时间
2024年6月24日截止。
(二)申报额度及数量
2024年省级蔬菜产业专项资金额度50-60万元,限申报1个项目,原则上由1家主体承担。
(三)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蔬菜生产新型经营主体自愿自主申报,按公示时间节点提交项目申报材料一式6份至县农业农村局蔬菜特色产业中心,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专家组按照申报资料评审确定项目申报主体,并向省蔬菜办公室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同时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法性负责。省蔬菜办公室负责组织项目评审,确定立项主体及扶持金额。
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2.有关证明材料(项目申报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从事蔬菜产业生产经营的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县级以上示范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资质证明材料、有关认证证书及荣誉证等)。
(五)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的文字、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以A4幅面装订成册,一式6份,于2024年6月25日前报送至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蔬菜特色产业中心,项目立项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qq.com,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省级农业综合能力提升资金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竞争立项申报书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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