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损修复工程边坡整治项目施工单位选取招标公告第1包

台损修复工程边坡整治项目施工单位选取招标公告第1包

台损修复工程边坡整治项目施工单位选取公告

(2024-JHDFSD-S9006)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选取,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台损修复工程边坡整治项目,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某部,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三都镇都澳路;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场地位于宁德市蕉城区三都澳旅游区旁,本场地原为已建重力式挡墙(长度约40m,高约 2-5m,宽约1.0m),本勘钻探进场时,边坡顶部寺庙前路面产生沉降,导致路面开裂,坡面由于海葵台风的影响,现已滑坡崩塌,导致坡底挡墙被冲毁,边坡处于不稳定状态。由于边坡下面为生活服务楼,边坡上面民房寺庙,鉴于边坡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需要尽快进行加固处理。因而进行边坡勘察。边坡长度约100m,总体呈“一”形,属永久性边坡,边坡类型为土岩混合边坡。原有挡墙采用浅基础(以③强风化花岗岩+④中风化花岗岩作为联合基础持力层,基础埋深约0.5m),本次边坡加固拟在重力式挡墙并结合锚索(杆)框架支护,局部位置坡顶设置微型桩,局部岩质边坡采用喷锚。荷载约75-125kN/m,坡顶为已建寺庙(1F,框架结构,采用浅基础,并以砂土状强风化花岗岩作为基础持力层,受边坡崩塌影响寺庙局部路面产生沉降,导致路面开裂),坡脚为已建房屋(5F,框架结构,采用浅基础,并以强风化花岗岩与中风化花岗岩作为基础持力层),砌体局部倾斜变形允许值0.0021;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其中,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依据项目概况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10.4.3)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依据本招标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其他高耸构筑物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规模标准的项目负责人;

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依据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及《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筑[2020]10号);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暂列金额:******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00元,甲供材料费:0.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90个日历天(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完成过一项已竣工(完工)验收合格的单个合同工程建安费用总投资在400万以上边坡施工工程。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 闽建建[2021]2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2)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3)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4)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及根据“闽建筑〔2019〕22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5)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效性按建办市〔2021〕40号、闽建筑函[2022]33号文规定执行;(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20至2026-07-02 09:00:00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freecms/site/juncai/index.html)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209:00:00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06-2016:00:00至2024-06-2609: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07-01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freecms/site/juncai/index.html)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蒋玉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三都镇都沃路200号,邮编:******电子邮箱:/

电话:153*****910,传真:/

联系人: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龙威经贸广场13幢1302室,

邮编:******

电子邮箱:fjsjsndfgs@163.com

电话:159*****848,传真:0593-*******

联系人:洪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某部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随行易交易(宁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94号泓源大厦15层随行易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日

,福建,宁德市,蕉城区,宁德,0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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