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皖0802破11号关于安徽景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审计、评估中介机构的公告
2024皖0802破11号关于安徽景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审计、评估中介机构的公告
关于安徽景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审计、评估中介机构的公告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根据韩可顺的申请于2024 年 5 月 13 日裁定受理安徽景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5月29日指定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担任安徽景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为推进破产清算工作,管理人决定采取竞争方式选聘审计、评估中介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安徽景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文斌,该公司执行董事。
统一信用代码:913*****151*******
住所地:安徽省安庆市湖心南路318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安装;市政路桥工程建设;物业管理(仅限子公司经营);室内外装饰与设计;信息咨询;仓储(不含危险品);物流配送;建材销售。
二、审计对象及要求
1、审计对象:对安徽景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状况以及管理人根据破产清算工作需要审计的事项进行审计。
2、审计基准日:基准日为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安徽景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申请之日,即2024年5月13日。
3、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相关行业准则及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有关要求审计,按时出具审计报告并配合管理人与评估机构对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协助管理人审查债权以及列席债权人会议等审计机构依法应履行的义务。
三、评估对象及要求
1、评估对象:安徽景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房产及其他财产,具体范围以实际交接的现场情况并结合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产清查明细表所列资产(如有)进行评估。
2、评估基准日:基准日为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安徽景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申请之日,即2024年5月13日。
3、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相关行业准则及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有关要求评估,按时出具评估报告以及列席债权人会议等评估机构依法应履行的义务。
四、中介机构资质和条件
1、具有审计、评估机构所应具备的合法资质;
2、与本案无利害关系;
3、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4、熟悉企业破产法及与清算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近三年内承接过企业破产审计、评估业务。
五、申报提交的材料
1、报价书。至少应包括中介机构的基本情况、机构资质、规模、承办本案的人员配置及简历、承诺出具报告的时间、报价方案(报价方案包括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明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时间、收费是否可以协商以及最大折扣比例等事项)等内容。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执业资质证书。
4、承诺书,至少包括:(1)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 (2)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3)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4)配合管理人和法院做好审计、评估工作;(5)出具的审计、评估报告符合审计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
六、审计、评估的时间要求
原则上,审计、评估机构应当在选定之日起15天内完成全部审计、评估工作并出具审计、评估报告,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需取得管理人同意。
七、中介机构的选定
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报价、人员配置等事项选定一家审计/评估机构并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备案。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6月23日上午10时整,逾期不再受理。
2.对于报名未入选的中介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请有意向报名的中介机构在报名截止日前将盖章的书面材料提交至管理人处。联系人:汪律师;联系地址:安庆市迎江区绿地蓝海二期3幢望清路789号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5层;联系电话:182*****238。
特此公告。
安徽景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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