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扶贫开发招标公告
2016年扶贫开发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宝清县2016年扶贫开发项目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宝清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县财政匹配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农田路、水泥路、临时涵、养羊小区一期等。
建设地点:双鸭山市宝清县。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08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1月30日,总工期:108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括的全部内容。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
一标段:柳毛河村农田路11865m,水泥路1093m,过水路面30m,方涵3座,临时涵31处。
二标段:团结村农田路8215m,水泥路2047m,过水路面54m,临时涵8处。
三标段:卫东村农田路8940m,临时涵2处.
四标段:西太村、德兴村、建平村、东明村、红新村、南元村、郝家村、龙泉村、富山村、卫东村农田路10112m、临时涵1处、水房房顶维修、自来水水泵购置安装、养羊小区一期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
要求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或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07 月 14 日至 2016 年 07 月 20 日 15 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黑龙江华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双大紫园5-4商服)报名。报名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报名,被授权人必须是项目经理)、报名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班子成员证书(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工长(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证企相符)及复印件。
4.2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材料及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凡未按规定在招投标监管系统内录入电子投标信息的、或招投标监管系统内投标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符的,均不得参加所投标工程的评标活动。
4.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清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宝清县通达街456号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华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双大紫园5-4商服
联 系 人:范兴达
联系电话:189*****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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