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信保2024年催收服务框架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个信保2024年催收服务框架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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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个信保 2024 年催收服务框架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OIS2-2024052F)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个信保 2024 年催收服务框架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框架入围,招标人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起三年(1+2),下一年续签视服务情况考核业绩由招标人
决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个信保 2024 年催收服务框架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个信保 2024 年催收服务框架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应
征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的,成立两年以上(以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
期为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依法成立并连续经营催收
业务的公司,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包含“欠款提醒服务”、“提醒通知服务”、“催告通知服
务”、“催收服务”、“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资产管理”等相关内容
之一,且证照经年检存续有效。
2、应征人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币(含)(外币以招标公告发布
当日中国银行的首次挂牌汇率折算),资产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未受
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须提供机构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必要的固定办公场所(须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具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包括但不
限于办公桌椅、电话、传真机等,须提供相应实物照片);
4、具备自有、正常运转且足以保证信息安全的作业系统和设备,拥有一定规模的电话还款
提醒团队,操作系统功能完善(须具备催收业务所需的电子设备和催收系统,操作系统应具
备对呼入呼出电话录音和记录电子档案的功能并根据不同业务角色设置相应操作权限功
能);作业环境安全可控(须具有监控覆盖、物理防火墙和 IpsecVPN、数据专线、内部无纸
化办公系统保证业务数据安全);
5、人员要求:有稳定的催收作业团队,从业人员与催收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针对催收
过程所获取的客户信息签订《保密协议》或承担保密义务。委外机构催收作业人员不少于 30
人(须提供与委外机构签署劳动合同的员工清单(员工清单即为机构提供在职员工花名册,
并同时提供在职员工签署盖章的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及资料提交前半年内(自发布公告之
日起往前推算)上述 30 人的连续六个月的缴纳社保凭证);
6、委外机构法定代表人、所有股东及核心管理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业务总监或管理
整体催收业务负责人)不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以及征信不良记录(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以
司法机构开具为准、人行征信报告);合规制度健全:有严格的内控、工作制度等,包括但
不限于催收作业、培训、投诉处理、信息安全、内部检查等制度与流程;
7、服务区域:营业总分驻点机构的作业能力可覆盖我司目前业务区域与规划业务区域(须
提供各运营网点分布及成立时间);
8、成功案例要求:委外机构具有一年以上(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往前推算)银行信贷业务逾
期还款提醒经验,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尚在合同期内的信贷催收业务服务项目合同
复印件及对应项目的开票资料(可为开具甲方服务费发票影像件或含有付款方信息的汇款转
账流水信息或甲方机构通知开票的邮件,上述所提供材料需在投标资料提交月前近 6 个月内
即可);
9、本项目只接受总公司名义参加,如总公司在作业团队、催收作业系统和设备等方面需要
用到分公司的上述第 3 项-第 5 项的资质条件,均需提供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关系证明材
料(股权关系说明);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合作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准入:
1)有违法犯罪记录;
2)被政府部门列入黑名单;
3)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存在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股东征信报告中近 3 年内有“连续 3 次或累计 6 次”(含)以上逾期
记录的;
6)已被招标方列入禁入名单或其他可能影响招标方正常经营的不良事件或记录;
7)近 5 年内存在因催收而产生被市场监管部门或金融监管部门介入查处、信息安全管理问
题、消保处罚等影响甲方声誉的情况。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以上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证明文件必须真
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所有资格要求中相应证明文件,如有
缺漏,则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26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现场报名方式:将上述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后,至代理机构处(办公地
点见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进行报名;(2)邮购报名方式:将上述报名资料盖章版的彩
色 PDF 扫描件发送至以下代理机构邮箱:zhujq@sois.sh.cn。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进行
审核,审核通过后会以邮件告知。详情请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 1306 弄 7 号楼富丽大厦 26 楼会议室一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 1306 弄 7 号楼富丽大厦 26 楼会议一
七、其他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个信保 2024
年催收服务框架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
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SOIS2-2024052F
2、项目名称:个信保 2024 年催收服务框架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简介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信保案件的催收追偿效果,规范落
实现有保后合作方竞争淘汰机制,促进合作方公平有序竞争,个信保拟采购 15 家提供委托
催收服务的供应商。委托案件服务范围:经过个信保催收跟进后未得到有效降期且逾期天数
超过 80 天及以上的已理赔高风险案件,案件区域:全国。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起三年(1+2),下一年续签视服务情况考核业绩由招标人决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征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的,成立两年以上(以营业执照上的
成立日期为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依法成立并连续经
营催收业务的公司,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包含“欠款提醒服务”、“提醒通知服务”、“催告
通知服务”、“催收服务”、“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资产管理”等相
关内容之一,且证照经年检存续有效。
2、应征人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币(含)(外币以招标公告发布
当日中国银行的首次挂牌汇率折算),资产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未受
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须提供机构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必要的固定办公场所(须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具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包括但不
限于办公桌椅、电话、传真机等,须提供相应实物照片);
4、具备自有、正常运转且足以保证信息安全的作业系统和设备,拥有一定规模的电话还款
提醒团队,操作系统功能完善(须具备催收业务所需的电子设备和催收系统,操作系统应具
备对呼入呼出电话录音和记录电子档案的功能并根据不同业务角色设置相应操作权限功
能);作业环境安全可控(须具有监控覆盖、物理防火墙和 IpsecVPN、数据专线、内部无纸
化办公系统保证业务数据安全);
5、人员要求:有稳定的催收作业团队,从业人员与催收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针对催收
过程所获取的客户信息签订《保密协议》或承担保密义务。委外机构催收作业人员不少于 30
人(须提供与委外机构签署劳动合同的员工清单(员工清单即为机构提供在职员工花名册,
并同时提供在职员工签署盖章的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及资料提交前半年内(自发布公告之
日起往前推算)上述 30 人的连续六个月的缴纳社保凭证);
6、委外机构法定代表人、所有股东及核心管理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业务总监或管理
整体催收业务负责人)不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以及征信不良记录(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以
司法机构开具为准、人行征信报告);合规制度健全:有严格的内控、工作制度等,包括但
不限于催收作业、培训、投诉处理、信息安全、内部检查等制度与流程;
7、服务区域:营业总分驻点机构的作业能力可覆盖我司目前业务区域与规划业务区域(须
提供各运营网点分布及成立时间);
8、成功案例要求:委外机构具有一年以上(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往前推算)银行信贷业务逾
期还款提醒经验,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尚在合同期内的信贷催收业务服务项目合同
复印件及对应项目的开票资料(可为开具甲方服务费发票影像件或含有付款方信息的汇款转
账流水信息或甲方机构通知开票的邮件,上述所提供材料需在投标资料提交月前近 6 个月内
即可);
9、本项目只接受总公司名义参加,如总公司在作业团队、催收作业系统和设备等方面需要
用到分公司的上述第 3 项-第 5 项的资质条件,均需提供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关系证明材
料(股权关系说明);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合作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准入:
1)有违法犯罪记录;
2)被政府部门列入黑名单;
3)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存在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股东征信报告中近 3 年内有“连续 3 次或累计 6 次”(含)以上逾期
记录的;
6)已被招标方列入禁入名单或其他可能影响招标方正常经营的不良事件或记录;
7)近 5 年内存在因催收而产生被市场监管部门或金融监管部门介入查处、信息安全管理问
题、消保处罚等影响甲方声誉的情况。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以上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证明文件必须真
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所有资格要求中相应证明文件,如有
缺漏,则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三、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至少提供服务一年以上(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往前推算)为银
行提供信贷业务逾期还款提醒经验的成功案例 1 个(须提供尚在合同期内的信贷催收业务服
务项目合同复印件及对应项目的开票资料(可为开具甲方服务费发票影像件或含有付款方信
息的汇款转账流水信息或甲方机构通知开票的邮件,上述所提供材料需在报名资料提交月前
近 6 个月内即可))、固定经营场所证明(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
权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总公司如需用到分公司的资质,均需提供两者间股权关系证明及分
公司的营业执照。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无误”。
注: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委员会决定。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4 年【6】月【20】日至 2024 年【6】月【26】日(上午 9:00 时-下午 16:00
时,(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 1306 弄 7 号楼富丽大厦 26 楼)。
3、投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现金),售后不退。
4、报名形式:现场或邮购报名:
(1)现场报名方式:将上述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后,至代理机构处(办公地点见招标代理机
构联系方式)进行报名;
(2)邮购报名方式:将上述报名资料盖章版的彩色 PDF 扫描件发送至以下代理机构邮箱:
zhujq@sois.sh.cn。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以邮件告知。
如本项目报名单位少于 17 家,则报名时间顺延 3 个工作日.
根据太保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结合太保集团采购电子化管理平台的上线要求,自 2019
年 1 月 21 日起,供应商须在“采购电子化管理平台”进行平台注册和信息录入工作。平台
网址:http://purchase.cpic.com.cn。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承诺书均可在平台门户首
页的“供应商专区”或“下载中心”获取。请在完成现场或邮购报名后,3-5 个工作日内完
成供应商在线注册流程,请按时完成,以免影响后续合作流程。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7】月【12】日上午 10:00 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本项目接受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以快递的形式或派专人递交至:上
海市普陀区江宁路 1306 弄 7 号楼富丽大厦 26F 会议室一。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保证快递时效,
拒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建议用顺丰快递,拒收所有到付快递)。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 1306 弄 7 号楼富丽大厦 26 楼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021-62666043*212
传真:021-62274938 电子邮件:zhujq@sois.sh.cn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90 号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见正文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 1306 弄 7 号楼富丽大厦 26 楼
联 系 人: 朱老师
电 话: 021-62666043*212
电子邮件: zhujq@sois.sh.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催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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