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锦州市朝锦线白善屯至麻地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项目

2024年锦州市朝锦线白善屯至麻地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项目

项目名称:2024年锦州市朝锦线白善屯至麻地段修复养护工程
项目编号:202*****001*******
项目规模:该工程位于国道朝锦线锦州凌海市境内,路线起于白善屯村,终于麻地村,设计里程桩号为K105+000—K117+671,路线全长12.671公里。
标段(包)名称:2024年锦州市朝锦线白善屯至麻地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项目
标段(包)编号:202*****001*******001
投标人资质条件:(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人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等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标段(包)开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标段(包)估算价:3542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7-12T01:00:00.000+0000
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大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操作手册。
开标时间:2024-07-12T01:00:00.000+0000
开标方式描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
其他公告内容: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人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 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1个合同额不少于17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新建或改(扩)建工程(含路面)”或“改造(大修)”或“修复养护工程(含路面面层,不包括罩面、微表处、热再生等仅对路面面层处理的预防养护,不包括灾害防治、灾毁修复等专项养护,不包括损毁抢修等应急养护)”施工且路面结构层包含不小于*****平方米的泡沫沥青冷再生工程项目。 3.1.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日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4信誉要求 信誉最低要求: 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3.1.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5.1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3.5.2异议、投诉处理 3.5.2.1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3.5.2.2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监督部门:锦州市交通运输局
监督部门联系人:孙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0416-*******
招标人:锦州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5段14号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0416-*******
邮箱:glcylk@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C座9010
联系人:王淑侠
电话:186*****127
邮箱:glcylk@163.com
招标公告附件:点击查看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点击查看附件

标签: 养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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