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牛心镇中心学校操场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磐石市牛心镇中心学校操场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磐石市牛心镇中心学校操场改造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磐石市牛心镇中心学校
行政区域 磐石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20日 13:2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6月20日至2024年06月2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吉林省磐石市石城大街666号琉森小镇5号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7月02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吉林省磐石市石城大街666号琉森小镇5号楼
预算金额 ¥5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世玉
项目联系电话 0432-********
采购单位 磐石市牛心镇中心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磐石市牛心镇牛心村牛心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潘俊峰 0432-********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华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吉丰东路18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赵世玉 0432-********

项目概况

磐石市牛心镇中心学校操场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圳街98号大仝大厦1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HY-GC*******

项目名称:磐石市牛心镇中心学校操场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磐石市牛心镇中心学校操场改造(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外埠投标企业需按相关规定执行。(6)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公司(案由:单位行贿罪)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案由:行贿罪)(7)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名单。(8)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平台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10)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11)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0日 至 2024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圳街98号大仝大厦12楼

方式:携带有关资料(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专用材料加盖专用章)到代理机构报名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磐石市石城大街666号琉森小镇5号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磐石市石城大街666号琉森小镇5号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HY-GC*******

2.项目名称:磐石市牛心镇中心学校操场改造。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元。

5.采购需求:磐石市牛心镇中心学校操场改造(详见磋商文件)。

6.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8月10日前完工。

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8.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

(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外埠投标企业需按相关规定执行。

(6)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公司(案由:单位行贿罪)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案由:行贿罪)

(7)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名单。

(8)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平台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10)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1)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7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吉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圳街98号大仝大厦12楼

3.方式:现场报名

4.售价:¥300.00元

5.报名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专用材料加盖专用章):

5.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2资质证书副本

5.3安全生产许可证

5.4开户行许可证

5.5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培训证

5.6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5.7被授权人身份证

5.8未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的由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由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吉林省磐石市石城大街666号琉森小镇5号楼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7月0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吉林省磐石市石城大街666号琉森小镇5号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A.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

B.账户名称:吉林华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C.账号:0720 6220 1101 5200 0085 62。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项目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磐石市牛心镇中心学校     

地址:磐石市牛心镇牛心村牛心屯        

联系方式:潘俊峰 04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华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吉丰东路186号            

联系方式:赵世玉 04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世玉

电 话:  0432-********

 

标签: 操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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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华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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