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晖特教集团食堂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春晖特教集团食堂招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春晖特教集团食堂招标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72,5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沈阳市铁西区春晖特教集团学校采购2024-2025学年度一年师生食堂用餐所需食材,包括米、面、油、调料、蛋类、奶制品、杂粮、蔬菜、水果、肉类、家禽、水产、熟食及其他农副产品等采购人所需食材分别配送到两个校区(沈阳市铁西聋人学校及沈阳市铁西区春晖学校),保证所提供货物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行规范要求。
食材清单及规格
序号 | 品目名称 | 食材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规格 |
1 | 谷物细粉 | 砂子粉 | 袋 | 300 | 规格(50斤/袋) |
2 | 玉米面 | 斤 | 1000 | 规格(斤) |
3 | 碾磨谷物及谷物加工品 | 杂粮 | 斤 | 1000 | 小米、燕麦米,黑米、小碴子等,规格(斤) |
4 | 大米 | 50斤/袋 | 400 | 规格(50斤/袋) |
5 | 薯豆相关植物产品 | 薯类 | 斤 | 8000 | 土豆,地瓜,紫薯等,规格(斤) |
6 | 植物油及其制品 | 非转基因食用油 | 件 | 200 | 规格(40斤/件) |
7 | 畜禽肉 | 猪肉 | 斤 | 9000 | 规格(斤) |
8 | 牛肉 | 斤 | 5000 | 规格(斤) |
9 | 羊肉 | 斤 | 2000 | 规格(斤) |
10 | 鸡肉 | 斤 | 5000 | 其中包括鸡翅,肉,腿等,规格(斤) |
11 | 油脂及食品杂碎 | | 斤 | 2000 | 脊骨、排骨、内脏、肉皮、鸡脖等,规格(斤) |
12 | 熟肉制品 | 熟食品 | 斤 | 1500 | 熟猪蹄,猪耳朵,香肠等 |
13 | 水产品加工 | 冻品 | 件 | 800 | 刀鱼,鲅鱼,青鱼、虾等 |
14 | 干鱼 | 斤 | 50 | 小银鱼,咸台巴鱼,虾皮等 |
15 | 干制蔬菜 | 斤 | 600 | 海带丝,海带片,紫菜等 |
16 | 蔬菜加工品 | 蔬菜 | 斤 | ***** | 油菜、黄瓜,西红柿等 |
17 | 水果、坚果加工品 | 水果 | 斤 | ***** | 香蕉,苹果,桔子等 |
18 | 豆腐及豆制品 | 豆制品 | 斤 | 3000 | 干豆腐,大豆腐,素鸡等 |
19 | 烘焙食品 | 面食制品 | 斤 | 1000 | 豆包,方糕,曲奇等 |
20 | 方便食品 | 速冻食品 | 斤 | 3712 | 羊肉片、牛排、骨肉相连、鸡排、鸡柳、鸡翅等 |
21 | 乳制品 | 乳制品 | 件 | 677 | 牛奶,酸奶等 |
22 | 罐头 | | | 若干 | 酸菜,各类罐头等 |
23 | 调味品 | 干调系列 | | 若干 | 酱油,陈醋,老抽,大料,红干椒等 |
24 | 饮料酒精茶制品 | 饮品 | 件 | 若干 | 矿泉水,啤酒,饮料等 |
25 | 蔬菜 | 根茎类 | 斤 | ***** | 胡萝卜,冬瓜,大萝卜、圆葱等 |
26 | 食用菌 | 菌类 | 斤 | 1500 | 鲜蘑,金针菇,香菇等 |
27 | 畜禽产品 | 蛋类 | 件 | 250 | 鸡蛋等 |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09月01日至2025年08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0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6月27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电子版按要求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U盘存储形式)递交至沈阳市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投标人须自行准备电子设备或远程操作处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4. 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5、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铁西区春晖学校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富工四街1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省国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三路新华国际公寓C座青年朗居21楼
邮箱地址: lngcxmgl@163.com
开户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省国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桑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