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一卡通(2)_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一卡通(2)_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张家口怀安县人民检察院一卡通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比选。 | |||||||||||||||||||||||||||||||||||||||||||||||
一、工程概况与比选内容 1、 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采购内容:本期工程覆盖区域为检察院一楼门禁区及办案区,在一楼物业点安装门禁管理软件一套,在各个门禁点安装读卡器共计13个,门禁控制器4个。怀安县人民检察院门禁一卡通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其物资包括如下: 表1.1:怀安县人民检察院门禁一卡通系统平台物资列表
表1.2:怀安县人民检察院门禁一卡通前端设备物资列表
表1.3:怀安县人民检察院门禁一卡通系统施工集成费
1.2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1.3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4项目预算: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投放金额上限为2.345万元(含税)。 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资格审核合格的潜在供应商方能作为比选人参与后续评审环节。 2.2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 (2)注册资金:100万元(含)以上; (3)必须具备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和应用软件服务; (5)供应商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 (6)供应商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文件); 比选参与人如有不符合上述任一资格要求,则判定不具备比选资格,不得进入技术及商务评审。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 |||||||||||||||||||||||||||||||||||||||||||||||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6年07月15日09时30分至2016年07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潜在供应商根据操作手册进行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 3.2 报名通过的供应商登录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的购买,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0 元(¥ 元)整。 注意: 无论比选文件是否收费,经采购人审核报名通过的供应商,请务必在 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比选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供应商针对供应商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7月25日10时30分;地点为:张家口桥东区东麓苑移动公司办公楼502会议室;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提交,截止时间同上。本次开标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电子应答文件,以上各种情况均为无效应答,采购人不予受理。当电子应答文件出现应答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提供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应答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电子版),并经采购人确认,则该应答人的应答文件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电子应答文件同时失效。采购人有权对应答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应答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 |||||||||||||||||||||||||||||||||||||||||||||||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按4.1要求地点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5.2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 开标正常时,开标、评审以电子应答文件为准。 5.3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开标解密异常(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开标、评审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只有应答价格异常时,开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审时该供应商以电子应答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 注1: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电子应答文件,后一次提交的文件将自动替换前一次的文件,且前一次提交的文件将彻底删除。 注3: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 |||||||||||||||||||||||||||||||||||||||||||||||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 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杨家坟北路2号东麓苑小区移动公司办公楼502室。 联系人:周文婷 电话:182*****003 电子邮件:182*****003@139.com 邮编:075000 | |||||||||||||||||||||||||||||||||||||||||||||||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http://)、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 、“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比选应答系统”(es.b2b.10086.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九、附加项 9.1比选保证金 无 9.2上传报名资料包括以下内容,必须为清晰彩色扫描件: 1)比选申请函(格式详见公告下附件一); 2)申请人基本账户证明(开户许可证);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采购人仅接受网上申请。由本项目参选人自愿申请,在注册平台上传并提交上述整套相关资料,提交资料概不退回,且不接受邮件、当面交接等申请方式。 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 9.3作为河北移动与供应商交互的官方平台,报名审核通过后,应答人须在平台上进行信息注册。河北移动采购平台供应商协同门户公网访问地址为:http://218.207.67.70。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 |||||||||||||||||||||||||||||||||||||||||||||||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 2016年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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