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城街道办事处筋坑村槐湖经济合作社汾坑鱼塘招标公告
台城街道办事处筋坑村槐湖经济合作社汾坑鱼塘招标公告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受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筋坑村槐湖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4年06月28日15时00分于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对台城街道办事处筋坑村槐湖经济合作社汾坑鱼塘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资源类型及面积:鱼塘/面积8.139亩(实际面积以实地面积为准) 。
2、标的物所在位置:台城街道办事处筋坑村槐湖经济合作社汾坑鱼塘。
3、发包期限:10年(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34年6月30止)。
4、交易底价:¥5000.00元/年。
5、承包款(承包款)收取方式:每年7月20日前交付当年承包款 。
6、竞投保证金:¥*****.00 元。
7、合同押金:¥*****.00元
8、资产使用范围: 无污染、鱼塘按该地块的地类依法依规水产养殖。
9、租金递增方式:每5年为一租金递增周期,自2029年7月1日起开始递增,每个递增期租金增幅为上一期租金的10% 。
10、该地块位于禁养区范围,严禁养殖禽兽,只准依法进行水产养殖,土地按该地块的性质和用途依法使用。
11、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投。
12、承包方在承包合同期间而产生的日常开支、债权债务、税费及其他一切开支由承包方全部承担,与发包方无关。
13、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提前解除合同时,承包方在承租期间内添置的不动产(包括消防、水、电线路、电表及门窗、临时建筑物等)无偿归发包方所有。
14、承包方应采取生态健康模式,按环保要求建设相关的环保设施,对养殖尾水进行处理达标后才排放,严禁鱼塘养殖、洗塘直排尾水。否则,出租/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追究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15、本项目如闲置/丢荒一年以上(包含一年),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16、承包方按该地块的性质和用途使用,不得违反台山市划定禽畜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规定养殖禽畜。
17、承包方每年按当年承包款金额的15%交管理费给台城街道筋坑村民委员会。
18、本项目测绘费 600元由中标人承担,费用在签订交易合同时支付。
19、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承包方承担。
20、竞投会结束,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在6个月后无息退回。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三、领取资料
竞投人(单位)可于2024年06月20日至2024年06月26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四、截止报名时间:2024年06月26日下午17时30分。
五、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资源的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资源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六、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4年06月28日15时00分,携带相关资料到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凭证;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0750-*******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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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鱼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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