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市政公司市政管护工作劳务用工单位询比公告
宁东市政公司市政管护工作劳务用工单位询比公告
根据《宁夏宁东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我公司决定通过询比方式选择市政管护工作劳务用工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概况
工作名称:宁东市政公司市政管护工作劳务用工
工作地点:宁东基地
单位选定:选择2家劳务单位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2年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参选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的企业。
(二)各参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名。
(三)参选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劳务分包或劳务服务,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有关证明文件
参加询比的单位必须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一)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如参与询比的代表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三)参选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参加询比的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证明材料(提供截图)。
(五)参加询比的单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材料(提供报告,如查无结果的请截图打印查询结果页面)。
(六)参选人需至少提供3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四、参选须知
(一)参选文件以纸质形式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6日下午13时00分。
(二)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宁夏宁东镇中凯商业广场7号楼4层市政管护部。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951-*******
(三)询比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有关要求
1.参选文件必须按要求用中文编写,所有报价及参选文件中所提的币种均为人民币,否则报价无效。
2.参加询比的单位按照要求提供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取消其参加询比或成交资格,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参加询比的单位应将其参选文件进行密封,在封面及密封袋上注明询比项目名称、参选人的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密封章。
4.如果参选文件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视为无效。
5.参选文件由各参选单位代表在规定时间递交至参选地点,否则,视为无效。
附件:
宁夏宁东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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