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信江新区北区安置房福利院二期智能安防小区建设采购项目监理服务询价公告
鹰潭市信江新区北区安置房福利院二期智能安防小区建设采购项目监理服务询价公告
鹰潭市信江新区北区安置房(福利院二期)智能安防
小区建设采购项目监理服务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服务名称:鹰潭市信江新区北区安置房(福利院二期)智能安防小区采购项目监理服务。
2、采购方式:询价。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服务期限:鹰潭市信江新区北区安置房(福利院二期)智能安防小区采购项目开工至项目质保期结束。
5、项目建设内容:小区内部安防监控、广播音响、楼宇对讲、车辆道闸、室外大屏、机房等。
6、采购限价:本次监理服务采购最高限价为*****元(工程施工项目中标金额202.32万元的1%)。
二、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
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政策、法规,通过专业的项目管理手段,为鹰潭市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鹰潭市信江新区北区安置房(福利院二期)智能安防小区采购项目监理服务。投标人负责对项目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等与项目有关的全部监理工作,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整体控制
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对项目总体方案进行审核,以先进性、可扩展性、开放性、可靠性、实用性、经济性、易管理性为原则,从建设方案角度出发,全面、准确地理解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思路、建设范围以及项目现状,在项目前期提供除决策之外的技术把关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辅助甲方、承建方进行项目的设计和需求分析;
(2)辅助甲方进行项目决策并提供决策依据;
(3)项目建设过程中关键技术文档(用户需求、甲方要求等项目相关文件)评审;
(4)收集和整理项目数据,为甲方进行项目重大决策提供决策依据或资料;
(5)为甲方提供涉及本项目的专业技术监理服务;
(6)为甲方全方位地提供项目建设相关政策、法规及运作程序、标准和要求等方面的监理服务及相关文档资料;
(7)解答在项目管理方面的疑问或技术难题;
(8)为甲方采取合适的项目管理技术、管理工具提供建议方案;
(9)协助甲方做好项目审计、结算工作;负责审计材料的收集与整理,如审计评价为差(包括但不限于评价为不完整、不规范、不合规等各类反馈问题的评价,具体以审计报告中列明的问题为准),则应负监理责任;
(10)项目整体组织及实施方案的总体把关;
(11)协助甲方审核需求方案、整体设计方案、技术实施方案,确保方案符合项目总体目标;
(12)协助甲方审核承建单位的实施人员组织架构和实施计划安排;
(13)协助甲方审核承建单位的质量保证计划;
(14)协助甲方审核承建单位的进度控制计划。
2.质量控制
(1)系统集成质量的控制
1)依据合同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审查、监督、控制本工程硬件设备采购、设备安装的质量及设备的验收工作;
2)采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纠正的方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项目合同、设计方案、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文件控制工程质量;每月按项目对项目文档进行查阅审核,提供监理简报,对项目进行量化考评,提出项目工作的改进意见;
3)协助甲方单位进行设计方案的审核和确认;
4)协助甲方对采购的系统软、硬件的质量进行检验、测试和验收审核;
5)根据甲方的要求,协助甲方审定验收标准、验收方法;
6)组织对项目的验收评审。
(2)技术培训质量的控制
1)审核确认承建单位的培训计划;
2)监督承建单位实施培训计划,并征求甲方的反馈意见;
3)审核确认承建单位的培训总结报告。
(3)设备安装工程质量的控制
1)对工程的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节点实行旁站监理,及时处理工程中的问题;
2)对所有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对隐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监督承建商认真处理,必要时邀请设计单位参加检查签证;
3.进度控制
(1)协助甲方审核承建单位的进度分解计划,确认分解计划可以保证总体计划目标,监督检查项目进度执行情况;
(2)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并要求承建单位对进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项目的阶段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施;
(3)当工期偏离计划时,应及时指出,并找出工期延误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承建单位尽快采取解决措施;
(4)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工具,控制项目施工进度。
4.项目信息管理
(1)及时向甲方提交反映项目动态和监理工作情况的项目文档;
(2)建立全面、准确反映项目各阶段工程状况的图表、文档,收集、管理项目各类文档和资料;
(3)督促、检查承建单位及时完成各阶段设备资料、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4)转发甲方要求发出的指示、通知和业务联系单等文件。
5.项目文件管理
(1)监理方应负责以下文档的编写并送甲方审核通过后存档,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建设周报、月报及项目里程碑大事记;
2)项目协调会、技术研讨会等各类会议的纪要;
3)阶段性项目总结、阶段性项目监理总结、各类监理通知等;
4)监理日志。
(2)监理方应参与以下文档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实施期间各类技术文件;
2)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各类技术文件及存档。
6.项目安全管理
(1)负责监督项目建设过程中所使用的甲方业务资料的安全保护,保证不被非授权使用;
(2)负责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安全控制,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
7.知识产权管理,负责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所产生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保证不被非授权使用。
8.项目会议制度
(1)为保证监理工作的开展和实施协调,监理方可应甲方要求组织必要的会议来保证:
1)项目协调会;
2)项目周例会;
3)项目专题研讨会;
4)项目问题通报会;
5)项目阶段及最终验收会。
(2)监理方可应甲方要求参加以下会议:
1)项目技术审查会;
2)项目阶段工作总结会。
9.组织协调
(1)监督各方履行职责,协调各方的工作关系;
(2)建立畅通的沟通平台和沟通渠道,采取有效措施使项目信息在有关各方之间保持顺畅流通;积极协调项目各方之间的关系,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问题的解决;
(3)确立项目安全监督的工作目标。
10.根据甲方要求完成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监理工作。
11、按照信息化建设项目绩效评估和验收要求,需按要求提交的监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材料:
软件部分 | |
序号 | 资料名称 |
1 | 需求确认单 |
2 | 需求规格说明报审表(含需规) |
3 | 概设报审表(含概设) |
4 | 详设报审表(含详设) |
5 | 数据库设计说明报审表(含数据库设计说明书) |
6 | 软件功能检查表 |
7 | 测试方案报审表(含测试方案) |
8 | 测试报告(或自测报告) |
9 | 软件功能确认单 |
10 | 项目延期申请单(若有)(含进度计划变更单) |
11 | 变更申请表(含询价报告、前后规格\功能比对说明) |
12 | 会议纪要 |
13 | 监理日志 |
硬件部分 | |
序号 | 资料名称 |
1 | 目录 |
2 | 合同 |
3 | 监理规划 |
4 | 监理实施细则 |
5 | 监理工作报告 |
6 | 承建单位资质报审表(含公司资质及人员资质) |
7 | 实施方案报审表(含实施方案) |
8 | 实施进度计划报审表(含实施进度计划) |
9 | 安全生产报审表(含安全生产措施及承诺函) |
10 | 设备进场报审表(含报验清单及设备质检报告、合格证、CNAS认证等) |
11 | 开工报审表(含开工报告) |
12 | 开工令(含开工交底记录、施工安全交底记录) |
13 | 设备点验报告(含照片) |
14 | 设备到货签收单 |
15 | 安装工艺质量记录表 |
16 | 设备加电检查记录表(含照片) |
17 | 硬件设备测试报告 |
18 | 硬件设备完工报告 |
19 | 试运行申请 |
20 | 上线运行证书 |
21 | 试运行总结报告 |
22 | 项目终验申请表 |
(二)商务部分
1、遵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维护业主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2、对工程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提出建议。如果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当发现不符合国家颁布的质量标准或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采购人并要求施工单位更正。
3、审核工程实施组织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证质量、进度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建方提出建议,并向采购人提出书面报告。如果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采购人报告。
4、监理人在采购人授权下,可对工程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建议。如果变更可能严重影响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须事先取得采购人的书面批准。在紧急情况下如未能事先取得采购人的书面批准时,监理人可口头通知后再及时补书面申请。
5、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方的人员工作不得力,监理机构有权要求承建方调换有关人员,但应当事先向采购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采购人作出书面报告。
6、监理人应自备工程监理所需的物品、设施。使用采购人提供的物品、设施的,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及时、全部、完整归还给采购人。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采购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不得侵犯采购人的知识产权。
(三)报价要求
1、报价人应是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上应提供相关证明或书面声明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2、报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乙级及以上机电安装工程监理资质,近三年内,独立承担2个(含)以上的智能化建设类项目监理服务,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4、本项目监理人员每周需至少驻场3次至项目验收,需提供项目团队人员清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项目团队人员需提交社保证明)。
5、本项目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或名义进行转包和分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成交人必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6、报价人在项目过程中拟派出产生的所有团队人员工资、文档打印费、税费、企业管理费及合理的利润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的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内。
7、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9、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报价须知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为贰万贰佰叁拾贰圆(¥20,232元)。报价人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报价文件内容具体格式参照附件,每一页文件都需加盖报价人公章,并按附件文件目录顺序装订成一本。报价时提供一式两套,密封封装,封面加盖报价人公章。
3、无论报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报价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报价过程的全部有关费用。
4、采购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473
四、报名方式、开标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线上(鹰潭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tygcg.com/网上报名)。
2、投标资料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
3、开标地点:鹰潭市阳光服务采购平台开标室(鹰潭市月湖区梅园大道9号(审计局二楼))。
4、开标时间:2024年6月25日上午9:30
五、签订合同、服务工期、交付地点
签订合同:在通知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由鹰潭市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中标价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服务工期:鹰潭市信江新区北区安置房(福利院二期)智能安防小区采购项目开工至项目质保期结束。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六、询价成交结果确定
1、本次询价采购采用最低价成交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2、若成交人出现以下情形中任意一种情况,均视为成交人违约,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已经签订合同的则合同自动解除,且成交人需按合同价格的10%偿付给采购人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成交人中标后所提供的服务与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不符的;
(2)成交人自动放弃中标的;
(3)成交人在中标公告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因成交人原因)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4)成交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
(5)成交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
七、询价成交通知办法
本次询价采购成交供应商,采用在鹰潭市阳光采购平台进行公告方式通知,未中标单位不另行通知。
附件:报价响应文件
鹰潭市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6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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