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龙泉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尾水提标处理及管道代维单一来源公示
合肥市龙泉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尾水提标处理及管道代维单一来源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合肥市龙泉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尾水提标处理及管道代维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合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20日 15:01 |
预算金额 | ¥30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1-******** | ||
采购单位 | 合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合肥市屯溪路33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合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中心
项目名称:合肥市龙泉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尾水提标处理及管道代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合肥市龙泉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尾水提标处理及管道代维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合肥市龙泉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尾水提标处理及管道代维项目,根据《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和《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要求,需对尾水深度处理后排放。龙泉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建有专用管道将处理尾水送至撮镇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现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引进园区内污水处置公司负责对尾水进行深度处理排放。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和市生态环境局肥东分局“关于做好合肥龙泉山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出水排放标准提标改造工作的通知”(东环项字 [2017]15号),经市政府同意,龙泉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2008)标准后,纳入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厂再进行深度处理。鉴于联熹(合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是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内唯一污水处置企业,无法招标新的处置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件。谈判对象为联熹(合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联熹(合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6月19日 至 2024年06月2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方亚
联系地址:合肥市屯溪路330号
联系电话:0551-********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聂冬梅
联系地址:合肥市潜山路1号
联系电话:0551-********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标签: 理及管道代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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