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自然资源局:宁乡市村庄规划质量评估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宁乡市自然资源局:宁乡市村庄规划质量评估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深入贯彻实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落实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村庄规划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及对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做好宁乡市镇村规划技术审查工作,提升宁乡市镇村规划的编制质量。

二、相关标准

1、村庄研判:将辖区内除“详规统筹类”以外的245个行政村研判为重点村或一般村,其中一般村再细分为人居环境提升类和基础管控类。

2、分类分项评估:对已编已批、已编未批的村庄规划成果质量按照分类分项内容逐村进行评估。

3、制定提升工作台账和评估报告:根据对村庄研判的结果和村庄规划质量评估的结论,合理制定村庄规划质量提升工作台账,明确是否需提升、提升的方式及提升年度计划等。

4、规划合规性审查:主要审查镇村规划的“三区三线”落实情况、专项要求落实情况、村庄建设用地引导及程序等合规性情况。

5、成果完整性审查:主要对规划文本、图集、附件、数据库等成果汇交是否齐全、内容是否规范、格式是否正确、数据是否有效等进行技术审查。

6、数据准确性审查:主要对规划成果是否符合全省“一张图”数据入库标准要求、规划数据指标与市县规划“一张图”约束性指标和强制性内容是否一致等内容审查。

7、镇村规划审批技术支撑工作:结合省、市、县审批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支撑。

三、技术规格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城市规划或城乡规划专业高级职称同时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项目团队成员至少包含两名注册城乡规划师同时具备城市规划或城乡规划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身份证及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2.投标人近五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两个县级及以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类似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上注明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1、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村庄规划质量评估报告;

2、2025年2月底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技术审查(具体时间根据省市对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后续安排最终确定);

3、2025年12月底完成村庄规划技术审查(具体时间根据省市对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后续安排最终确定)。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须提供村庄规划质量评估报告2套、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技术审查和村庄规划技术审查意见表各1套,电子文档1套。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用简易验收程序。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宁乡市自然资源局

2、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3、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完成项目相关的方案编辑、人员配备、技术服务、管理费用、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招标所必需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

4、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庄规划质量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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