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公安局采购联防队员服装、鞋帽及配饰)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市公安局采购联防队员服装、鞋帽及配饰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本溪市公安局采购联防队员服装、鞋帽及配饰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94,086.40
最高限价(元):1,194,086.4
采购需求:
第三章 货物需求 采购数量:1014人(夏半袖作训服每人2套,丝织胸徽和丝织警号每人2枚,套式肩章每人2副。其他品种采购数量均为1),合计总价*******.4元。
一、 供应商要求
1、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版)》内的所投包对应产品生产企业,或2015年后公安部增补的认定企业,被取消资格的生产企业除外。
2、投标人报价应严格按照公安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人民警察服装及其服饰预算指导价格的通知》公装财(2012)588号和《2012年度人民警察服装选配品种预算指导价格表》公装财(2012)690号文件(包括试用品中品种试用价格)和(毛甫金副局长在全国公安机关提高警服面料标准工作座谈曁技术培训会议的讲话)和《关于列装部分选配品种的通知》(公装财(2013)876号)以及公安部发布的所有具有指导价的品种价格的规定和要求(凡投标价格低于预算指导价格3%以上的企业,一律不得中标)进行报价,所投产品无公安部指导价格的除外。
二、技术参数
序号 | 服装名称 | 技术参数 | 采购 数量/人 |
1 | 夏半袖作训服 | 面料:涤纶65%、棉35% 注:臂章样式“联防” | 2 |
2 | 春秋执勤服 | 面料:毛涤单面哔叽,毛70%,涤26%(含导电纤维),氨纶4%,Nm 80/2×Nm 80/2 技术标准:GA563-2009 注:臂章样式“联防” | 1 |
3 | 18夏作训鞋 | 1、面料:鞋帮立体网眼布:三维立体网眼间隔经编而成,黑色;鞋面合成革:超细纤维合成革,黑色; 2、里料:黑色鞋里网布:涤纶长丝针织布+4mm 聚氨酯海绵+特丽可得复合 3、鞋底:橡胶外底、EVA 中底+勾心胶粘复合,黑色 4、执行标准:警鞋 2018款作训鞋(试行稿) | 1 |
4 | 18春秋作训鞋 | 1、面料:鞋帮复合帆布(防泼水):黑色面布涤60/维 20/棉 20,30s/3、2/2方平+深灰 389dtex涤丝皱组织里布;鞋面合成革:超细纤维合成革,黑色; 2、里料:黑色鞋里网布:涤纶长丝针织布+4mm 聚氨酯海绵+特丽可得复合 3、鞋底:橡胶外底、EVA 中底+勾心胶粘复合,黑色 4、执行标准:警鞋 2018款作训鞋(试行稿) | 1 |
5 | 战训帽 | 精梳涤棉绲纺格子布,13×2/28,涤:65%,棉:35%;精梳毛涤混纺单面哔叽,毛70%、涤26%(含导电丝)、氨纶4%,Nm 80/2×Nm 80/2 技术标准:警帽战训帽 试用稿 | 1 |
6 | 丝织警号 | 主材料:涤纶低弹丝,经纱50D圆光、纬纱100D;产品由丝织版面、无纺粘合衬、锦丝塔扣带A面(钩面)、锁边线构成;正面图案由七位阿拉伯数字(0-9)组成 技术标准:GA675-2007《警用服饰 丝织警号》 注:警号样式LF0001-LF1104 | 2 |
7 | 丝织胸徽 | 主材料:涤纶低弹丝,轻纱50D圆光、纬纱100D;产品由丝织版面、无纺粘合衬40g/m2、锦丝搭扣带A面、B面、锁边线面线 涤纶低弹丝100D、锁边线底线 涤纶缝纫丝11.8tex×3 构成 技术标准:GA674-2007 注:胸徽样式“联防” | 2 |
8 | 套式肩章 | 面料:涤纶低弹丝,提花,规格:150D; 面料粘合衬:涤纶经编粘合衬布;粘合衬:热熔粘合衬布 技术标准:GA286-2001警用服饰 套式肩章 注:肩章样式“双拐” | 2 |
9 | 反光背心 | 基底材料:针织布,规格:146g/m2,75D 反光带材料:高光泽度晶格反光带,规格:宽5.0cm;玻璃微珠反光带,规格:宽5.0cm 技术标准:GA 446-2003 警服 反光背心 | 1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供货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版)》内的所投包对应产品生产企业,或2015年后公安部增补的认定企业,被取消资格的生产企业除外。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0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6月27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请供应商下载文件时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联系供应商将备份文件退回。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本溪市公安局
地 址: 本溪市平山区市府路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邮箱地址: jiaoyidailichu@163.com
开户行: 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鸿雁支行
账户名称: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