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档案馆国家重点档案基础体系建设项目监理招标采购公告

贵州省档案馆国家重点档案基础体系建设项目监理招标采购公告

贵州省档案馆拟开展馆藏国家重点档案基础体系建设项目监理采购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贵州省档案馆国家重点档案基础体系建设项目监理

(二)采购内容:对第三方公司实施的贵州省档案馆馆藏民国M24全宗“贵州省赈务会”、M56全宗(1-2目录)“贵州银行”、M38全宗(1-3目录)“贵州省高等法院”共6038卷档案的数字化加工和整理著录的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理,具体包括:纸质档案数字化扫描画幅约60.2万幅、文件级目录著录约12.2万条、核改的6038卷案卷级目录;以及完成项目实施相关监理工作。实现目录数据向全国民国档案目录中心移交和图像数据在系统内对应匹配。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玖万贰仟元整(¥*****.00)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玖万贰仟元整(¥*****.00)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股东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须具备的经营范围涵盖档案数字化加工或档案服务外包等相应内容;

(二)供应商须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情况或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五)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5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二)磋商文件获取地点:贵州省档案馆14楼1401室(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嘉润路10号)

(三)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4年6月28日10:30时(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磋商地点:贵州省档案馆(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嘉润路10号)3楼会议室

五、采购人方式联系

联系人: 吴筑文 

联系电话: 0851-******** 


贵州省档案馆

2024年6月20日


标签: 体系建设 基础 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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