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交通运输局执法记录仪采购比选公告

惠州市惠阳区交通运输局执法记录仪采购比选公告

我局拟对惠州市惠阳区交通运输局执法记录仪采购进行公开比选。现邀请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并采用低价中选方式择优选取中选单位。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惠州市惠阳区交通运输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二)项目单位:惠州市惠阳区交通运输局

(三)项目预算:单价封顶700元/台、数量10台,总价预算7000元

(四)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5日内交付

(五)报价方式:依分项报价填写品牌、规格、单价、数量、总价等信息

(六)服务要求:为惠州市惠阳区交通运输局提供符合要求的执法记录仪及售后服务,详见下文

设备要求:

1、执法记录仪需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需出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询。

2、记录仪外形尺寸(背夹、外接设备除外)应≤120mm×80mm×40mm,执法记录仪质量(外接设备除外)应≤220g。

3、壳体防护等级:IP68,具备2米高度跌落防护功能;视频编解码标准:采用H265/H264;录像格式:采用MP4方式,集成视音频数据;音频格式:音频采用G722.1C/G711两种格式;视频分辨率:实时视频预览具备1080P,向下兼容720P、4CIF;录像分辨率:本地录像视频模式清晰度达到1080P,音频采样率达到16kHz以上。在1080P分辨率下1小时录制文件大小≤1.5G。

4、记录仪工作时间满足连续摄录≥11小时,支持Mini USB(通讯协议为USB2.0或以上),实现数据的传输和充电,充电时间≤3小时。

5、显示屏设备可以对储存的数据加以保护,储存的数据不应被本机或未经授权的设备删除和覆盖。编码视频有防篡改、防非法复制等认证措施(如:水印叠加),以保证原始数据的完整性。

6、记录仪支持定时拍照和延时拍照功能;记录仪拍照有效最高像素≥4000万,设备开启夜视功能后,在3米距离处红外补光范围可覆盖摄录画面70%以上面积。记录仪在所有分辨率条件下几何失真≤8%。

7、记录仪可在开机界面显示用户姓名、用户编号、单位名称等,通过采集软件或管理平台将使用人及使用单位写入执法记录仪,信息包括使用人姓名、单位名称、时间等。该记录仪能在录制的视频和所拍摄照片中自动叠加信息产品序号、时间等。

8、记录仪具备的配套管理平台,该平台免费提供我单位使用。

9、执法记录仪需有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等资料。

服务要求:

1、比选单位应提供本项目整体运维服务,执法记录仪的质量保质期(简称“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内比选单位对所提供执法记录仪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及其他合法合理事项,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

2、对我单位的服务通知,比选单位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比选单位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供我单位临时使用。

3、制定培训方案,提供技术培训、操作培训和现场指导。培训方式应包括技术讲课、操作示范和其他必须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咨询,确保参训人员对执法记录仪基本原理、技术特性、操作规范、管理维护等方面获得全面了解和掌控。

4、比选单位需熟悉政府采购相关要求、规定,不得将本次采购的服务事项转委托第三方。

服务时间:

执法记录仪交付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交付并完成培训指导,质保期为执法记录仪交付且签收查验无误之日起2年,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

二、比选单位要求

1、比选单位必须是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项目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比选。

三、比选报价文件的要求

参加比选单位必须编制比选报价文件,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价及服务承诺、满足比选单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企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服务的企业须在广东省人民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注册,并办理及启用CA数字证书,加盖公章);

2、设备具体参数说明书或检验检测报告;

3、服务方案;

其中,报价须依分项报价填写具体品牌、具体规格、单价、数量、总价等信息,未填写视为未响应比选公告实质性内容。比选单位报价中必须包括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包括安装配件、安装组件、配送、安装调试、培训及相关法律规定的必须的检验、验收等),费用不管是否在报价中单列,均视为报价中已包括该费用。

比选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形成目录,一式两份。统一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中(封口处盖单位章)。在封面处标注比选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要求密封的比选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

四、比选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和评审时间

1、递交时间:2024年6月21日~2024年6月27日。

2、提交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爱民东路78号507室(邮寄或直接送达均可)。

评审时间:2024年6月28日。中标结果以公告为准。

五、联系方式

名称:惠州市惠阳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爱民东路78号507室;

联系人:颜女士,联系电话:0752-*******





惠州市惠阳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20日



标签: 执法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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