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分质分流”及清洁排放提标改造工程社会风险评估公示
诸暨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分质分流”及清洁排放提标改造工程社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2019]53号)、中共诸暨市委办公室、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委办〔2020〕10号)文件的要求,现将诸暨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分质分流”及清洁排放提标改造工程社会风险分析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址
地点位于诸暨第二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2.项目名称
诸暨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分质分流”及清洁排放提标改造工程
3.决策、实施单位
决策单位:浙江省诸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实施单位:诸暨市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4.项目概要
诸暨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分质分流”及清洁排放提标改造工程,总体设计规模14万m3/d,其中一期工程8.0万m3/d,二期工程6.0万m3/d。本工程对现状一期、二期工程分别进行改造并新建部分处理构筑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以下三部分:①一期工程拆除紫外消毒渠、出水检测间;改造事故池、生物池、变配电房;新建消毒接触池、出水检测间、粉炭投加间、危废处置间。②二期工程拆除絮凝沉淀池、危废处置间;改造调节池、生物池、加药间、变配电房;新建工业污水提升泵池、细格栅间、中间提升泵池、芬顿反应器站、稳定池、药剂储罐区、磁混凝沉淀池、粉末活性炭加药站、进水检测间。③公用工程改造污泥脱水机房;新建污泥浓缩池、污泥料仓;切改总图管线。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本方案实施范围内利益相关群体。
2.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实施是否支持;
(2)项目实施对您生活的影响;
(3)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4)项目实施是否影响您的利益,有何诉求;
(5)对本方案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公示说明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于2024年6月26日止。
本次公示意见可通过电话及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单位名称:浙江联艺勘察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5-********
电子邮箱:*********@qq.com
诸暨市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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