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阳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遴选工作的公告

关于开展青阳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遴选工作的公告

为认真做好我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函〔2024〕417号)、《青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青阳县 2024 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农函〔2024〕17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我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遴选工作,现将遴选条件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愿意在青阳县农业农村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下,认真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服从办班层级、人数安排,接受县主管部门对培育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包括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具备培育必需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包括: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践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3.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兼职教师队伍,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每个班必须配备1名班主任负责班级日常管理工作,且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全程协调跟踪有关培训事宜,能够做到信息及时报送,工作进度及时汇报。

5.拥有多年农民培训工作经验,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能根据文件要求提供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培训方案、教学管理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具有农民培训工作经验和较好的业绩。

6.优先选用高质高效完成上一年度培育任务的培育机构。

7.在以往各类培训中出现违规现象,对各级审计、纪检监察、农业农村等部门检查中发现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机构不得申报。

二、申报材料

申请报告、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资质证明、机构简介、近2年培训工作总结、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保障措施、培训实施方案及资质要求等。材料按照要求编排目录,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三、遴选程序

县农业农村局发布申报遴选公告——培育机构自愿申报——组织专业人员评审——结果报局党组研究确认——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确定培训机构,并签订培训协议,由县农业农村局报省、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4日至6月20日。

2.报名地址:青阳县农业农村局(县农民科技培训中心)。

各培训机构申报材料于6月20日下午17:30前报县农业农村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 刚 电话:0566-*******

青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4日

标签: 农民培训 申报 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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