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宝鸡名小吃”评选认定的通知
关于开展“宝鸡名小吃”评选认定的通知
各县(区)、高新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全会精神,深化“国际(丝路)美食之都”建设,强化宝鸡特色美食品牌支撑,充分挖掘我市美食文化资源,打造城市美食名片和“食在宝鸡”消费IP,培育宝鸡消费市场新热点,进一步提升宝鸡美食知名度和影响力,决定举办“宝鸡名小吃”评选认定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3年7月5日—6日(暂定)
二、参评范围和评选条件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宝鸡市内具有固定经营场所,诚信守法经营、管理服务规范、符合食品安全和卫生要求的各类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小吃。宝鸡名小吃以企业冠名的方式进行申报(若属共同供应品种,各企业均可申报)。
(二)评选条件
1.执业手续完备,《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合法经营满5年以上,无不良经营行为。
2.具有一定规模和历史,营业环境符合环保卫生要求,加工操作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管理制度健全、运作规范。
3.信誉较好,在行业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广泛的知名度。
4.参评品种能体现宝鸡饮食特色,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传承,在市、县(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评选程序及步骤
“宝鸡名小吃”评选按照宣传动员、企业申报、县(区)商务部门推荐、领导小组审核、现场评选程序进行。符合“宝鸡名小吃”评选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区)商务部门初审后报2023中国·宝鸡国际(丝路)美食博览会“一桌特色美食”大赛、“宝鸡名小吃”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核后参加评选。
四、大赛颁奖
在2023宝鸡(青岛)啤酒音乐美食节闭幕式上颁发奖牌、奖金。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全面宣传动员。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将“宝鸡名小吃”评选工作作为推进县域餐饮发展的有力抓手,加大活动宣传,主动走访辖内知名餐饮企业、具有影响力和县域餐饮特色的餐饮企业,做到评选活动全覆盖。
2.严把申报推荐关。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有关工作程序,认真审核申报资料,做好初评推荐工作,不得徇私舞弊,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市深化国际(丝路)美食之都建设领导小组将对评选出的“宝鸡名小吃”进行全面宣传推广,为防止出现媒体负面舆情,各县区要真正把文化底蕴厚,在本地有知名度、美誉度的小吃推荐上来。
3.报名截止6月20日,请各县(区)务于6月21日前将《“宝鸡名小吃”申报表》、《申报“宝鸡名小吃”企业汇总表》等相关资料上报市商务局商贸服务和电子商务科(电子版报送至bjsdsb2015@163.com)。
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
宝鸡市商务局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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