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体育运动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体育运动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体育运动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BW-2024-01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体育运动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959.36 万元,招标人为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学校总用地面积 32449 平方米,项目新建塑胶跑道 4648 平方米,足球运动场 12352
平方米,篮球运动场 4864 平方米,以及配套附属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体育运动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体育运动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
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
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
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有类似项目业绩。熟悉工
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
施的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
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
的关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
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整个招投标过
程不得随意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 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相
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5 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
上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应无在建工程;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 年-
2023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
报告;②2024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全部成
员均须提供以上材料;
3.7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有一项与本工程相类似的设计、
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
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
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
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评标过程
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
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 号文件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8 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近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
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
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
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均
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10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
通知》(吉建管〔2018〕28 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
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
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1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
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
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 2020 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
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
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20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27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请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招标文件领取菜单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上传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209 开标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体育运动场建设项目已由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农发改审
批字〔2024〕37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
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体育运动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位于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校园内;
2.3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学校总用地面积 32449 平方米,项目新建塑胶跑道 4648 平
方米,足球运动场 12352 平方米,篮球运动场 4864 平方米,以及配套附属设施;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施工及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总承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
上内容;
2.5 计划工期:2024 年 8 月 1 日-2024 年 11 月 30 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6 项目概算总投资:959.36 万元。
2.7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地方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规定;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
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
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
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有类似项目业绩。熟悉工
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
施的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
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
的关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
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整个招投标过
程不得随意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 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相
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5 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
上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应无在建工程;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 年-
2023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
报告;②2024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全部成
员均须提供以上材料;
3.7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有一项与本工程相类似的设计、
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
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
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
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评标过程
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
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 号文件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8 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近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
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
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
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均
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10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
通知》(吉建管〔2018〕28 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
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
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1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
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
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 2020 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
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
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至 2024 年 6 月 27 日,请到吉林省公共资源
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招标文件领取菜单获取招标文
件,其他途径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
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
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
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
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
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开展交易活动;CA 办理联系电话:0431-88779428,
一体化平台软件咨询电话:0431-8877987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 CA 认证的投标单位将无
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4.3 本招标文件的质疑回复、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上发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获取招标文件
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
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 年 7 月 16 日 9 时 30 分;地点:长春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209 开标室;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
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
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进入视频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
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
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视频会议当场提出,非视频开标会议现场提出
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 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
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
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
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
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
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
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
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
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
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
地址:农安县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1550007887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金宇大路与泰恩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 G5-102 室
联系人:马丽娜
联系电话:0431-81124702
监督管理部门:农安县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3263188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 号建设大厦 428 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
邮编:130400
农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3265755
地址:农安县宝安路建设大厦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农安县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
地 址:农安县
联 系 人:李主任
电 话:1550007887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金宇大路与泰恩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 G5-102 室
联 系 人: 马丽娜
电 话: 0431-81124702
电子邮件: 45356807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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