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2024-3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三门县2024-3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三门县 2024-3 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有关规定,对三门县 2024-3 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2024年6月20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 电话:0571-******** 邮编:******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468号 电话:0576-******** 邮编:******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三门县湫水大道8号 电话:0576-******** 邮编:******
报告书名称 | 编制主体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公顷) |
三门县 2024-3 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 杭州希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三门县健跳镇六敖永丰塘外 | 港口用海 | 透水构筑物 | 1.5911 |
港池、蓄水等 | 11.1362 | ||||
透水构筑物 | 0.6760 |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0日
附件:三门县2024-3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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