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2024-3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三门县2024-3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三门县 2024-3 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有关规定,对三门县 2024-3 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2024年6月20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 电话:0571-******** 邮编:******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468号 电话:0576-******** 邮编:******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三门县湫水大道8号 电话:0576-******** 邮编:******

报告书名称

编制主体

用海位置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公顷)

三门县 2024-3 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杭州希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三门县健跳镇六敖永丰塘外

港口用海

透水构筑物

1.5911

港池、蓄水等

11.1362

透水构筑物

0.6760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0日

附件:三门县2024-3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标签: 海域使用论证 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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