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移动警务终端租赁及配套电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宝鸡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移动警务终端租赁及配套电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移动警务终端租赁及配套电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http://bj.sxggzyjy.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PBJG-2024-059
项目名称:移动警务终端租赁及配套电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移动警务终端租赁及配套电信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租赁服务 | 宝鸡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移动警务终端租赁及配套电信服务采购项目 | 89(部)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00 | 1,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移动警务终端租赁及配套电信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移动警务终端租赁及配套电信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法人身份证明;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若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本项目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①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名单并加盖公章。②“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4年06月20日至2024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http://bj.sxggzyjy.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3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线提交
时间:2024年07月03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网上直接参与开标活动,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单位请及时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办理投标人入库申请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投标人办理CA锁地址及流程,内容如下:CA锁办理地址及流程: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2号窗口(办理流程:http://ggzy.baoji.gov.cn/fwzn/******/********/05ccf80e-6a61-43e9-90e9-ebdd8da*****.html)
2、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报名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SXSZF格式)。
3、投标人在网上填写的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应与采购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4、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各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和,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6、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
名称:宝鸡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火炬路20号
联系方式:0917-*******
名称:鹏博建工(陕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80号盛龙广场B区六单元2506室
联系方式:153*****263
项目联系人:孔君英
电话:153*****263
鹏博建工(陕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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