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部上海宝山某部涉案冻品仓储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某部上海宝山某部涉案冻品仓储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上海宝山某部涉案冻品仓储服务
品目

货物/房屋和构筑物/房屋/业务用房/仓储用房

采购单位 上海某部
行政区域 上海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20日 16:4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6月21日至2024年07月0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6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12日 10:00
开标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33号晨讯科技大楼B座308室
预算金额 ¥2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绪丽娜
项目联系电话 150*****152
采购单位 上海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方庄南路甲56号通建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韩警官 150*****181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方庄南路甲56号通建大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绪丽娜 150*****152

项目概况

上海宝山某部涉案冻品仓储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采取网上发售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24-JWHJSH-F1015

项目名称:上海宝山某部涉案冻品仓储服务

预算金额: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上海宝山某部涉案冻品仓储服务

二、项目编号: 2024-JWHJSH-F1015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涉案冻品仓储服务

提供涉案冻品保管及装卸出入库理货等全流程服务

上海市

2年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200万;

3.本项目确定中标供应商数量要求:1家中标单位。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具备自有或租用的冻品仓库(500吨以上货品冷库库容)。提供自有仓库证明材料或租赁协议,同时提供满足500吨以上货品冷库库容的书面承诺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 年 6 月 21 日至 7 月 1 日,每日上午 9 :00 至 12 : 00 ,下午 14 : 00 至 17 : 00。

(二)申领地点:采取网上发售方式。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8. 标书款汇款凭证(招标文件费用公对公电汇或公对公转账至招标代理公司账户,汇款备注:“项目简称+标书费”,账户名称: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110*****200*********-0016,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xulina.zgtj@chinaccs.cn

(五)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4 年 7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7 月 12 日 10时 00 分。

(三)投标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33号晨讯科技大楼B座308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 年 7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

(二)开标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33号晨讯科技大楼B座308室。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韩警官

联系电话:150*****18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绪丽娜、吕莹、祁明、张文重

移动电话:150*****152138*****081

传 真:/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南路甲56号通建大厦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张警官

办公电话:188*****708

采购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具备自有或租用的冻品仓库(500吨以上货品冷库库容)。提供自有仓库证明材料或租赁协议,同时提供满足500吨以上货品冷库库容的书面承诺(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1日 至 2024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取网上发售方式

方式: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8. 标书款汇款凭证(招标文件费用公对公电汇或公对公转账至招标代理公司账户,汇款备注:“项目简称+标书费”,账户名称: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110*****200*********-0016,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33号晨讯科技大楼B座30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某部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南路甲56号通建大厦        

联系方式:韩警官 150*****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南路甲56号通建大厦            

联系方式:绪丽娜 150*****1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绪丽娜

电 话:  150*****152

 

标签: 涉案冻品仓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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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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