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委政策研究室采购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公开竞争性比选公告二次

中共昆明市委政策研究室采购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公开竞争性比选公告二次

一、比选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共昆明市委政策研究室对本室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

二、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共昆明市委政策研究室购买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

2.2采购预算:约2万元。

2.3目标要求:提供安全高效的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提高行政工作效率,降低运行成本。

2.4服务内容:采购集体公务出行的包车服务供应商,保障集体公务出行。

2.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合同履行期限:3年。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即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年企业财务报表或者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不足1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资金存款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记录(提供承诺函);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申请人(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申请人。

3.4其他要求:

(1)须有满足服务需求的营业门店数量;

(2)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车型(50座〈含〉以下的轿车、商务车、越野车、新能源车、客车)及数量,车况安全良好,车龄须符合营运车辆的标准和要求,驾驶人符合相关从业资质;

(3)投标供应商提供公务出行的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50%;

(4)具备处理突发事件(故)的应急能力,并提供完善的应急及突发事件处理服务;

(5)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按照《昆明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和《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开展相关业务;

(6)按相关法规为租赁车辆购买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座位)险等保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50万元,承运人(座位)险不低于10万元;

(7)中标供应商承诺提供公务出行的车辆必需安装北斗定位终端,并纳入昆明市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统一管理。

★3.5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四、比选申请文件送达

凡有意向参加比选者,应编制比选申请文件,中文编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须即日起至2023年12月7日17:00(北京时间)前密封送达中共昆明市委政策研究室(不接受快递、邮寄),逾期送达或未密封不予受理。

五、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7日(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昆明市委政策研究室

地 址: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565-2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71-********

标签: 委政策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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