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平桂区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工作服务采购公告
2024年平桂区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工作服务采购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3〕121号)文件要求,按照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的工作部署,为做好2024年平桂区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工作,顺利组织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需对项目样品野外采集和检测服务进行采购,现将采购基本情况及要求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 项目名称
2024年平桂区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工作。
(二)实施地点
平桂区9个乡镇(街道)。
(三)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掌握农产品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和监管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工作内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级标准进行采集农产品48个,主要检测农产品样品中砷、镉、铬、汞、铅、铜、锌、镍、硒含量,有资质实施单位,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行业标准、对样品采集、检测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服务相关内容进行协调,并履行全面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
(五)资金来源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3〕121号)。
(六)采购上限控制价
人民币(大写):贰万玖仟元整(¥*****.00)。
二、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本次询价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认定检测机构单位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六)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截止日期
2024年6月25日17:00前
四、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一)供应商应在上限控制价的基础上下浮优惠对项目进行报价。
(二)本次询价一个单位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三)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四)报价函中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 项目报价;
2. 项目工作大纲;
3. 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相应单位资质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报价函应加盖公章。
(六)采用密封递交报价函,封口处应加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地址、日期。
五、其他要求
(一)采购人确定并通知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应在15个工作日内签订服务合同。
(二)报价单位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视为承诺真实有效,若因资料虚假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报价单位法律责任。
六、报价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一)报价时间:请各单位于2024年6月25日 17时00分前将报价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后寄回我单位,逾期均不再受理。
(二)地址:广西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平顺大厦(D)座409室。
联系人:李园园 电话:0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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