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人民政府关于新余市高新区马河线至绕城路二级公路改建工程征收土地预公告
渝水区人民政府关于新余市高新区马河线至绕城路二级公路改建工程征收土地预公告
渝水区人民政府关于新余市高新区马河线至绕城路二级公路改建工程
征收土地预公告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渝水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新余市高新区马河线至绕城路二级公路改建工程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一)所在图幅:涉及G50H******、G50H******、G50H******等3幅图。
(二)涉及马洪办事处堆甲王家村王家村小组、禾井垱村小组,堆甲李家村李家村小组,火田村火田村小组、堎头村小组,马洪村丰塘村小组、洪陂村小组、周家村小组、卢家村小组,上江村上江村小组、坑口村小组、熊坑村小组(最终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三)土地面积:约213.642亩(最终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规划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在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7日,渝水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相关权利人配合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
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由渝水区人民政府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四、有关要求
(一)拟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或者相关权利人应当根据调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等工作。
(二)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五、公告期限
预公告期限自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4日。
预公告同时在新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予以公告,网址:http://xyhdz.xinyu.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 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联系单位:新余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
联系地点:新余市高新区赛维大道
联系人员:李强??158*****687
???????????????????????渝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0日 ?
附件:
新余市高新区马河线至绕城路二级公路改建工程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1:2000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