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金盾保安守护押运有限责任公司承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武装押运业务拟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黑龙江省金盾保安守护押运有限责任公司承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武装押运业务拟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黑龙江省金盾保安守护押运有限责任公司承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武装押运业务
拟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金盾保安守护押运有限责任公司承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武装押运业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黑龙江省金盾保安守护押运有限责任公司承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武装押运业务,采购内容:
黑龙江省金盾保安守护押运有限责任公司承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武装押运业务。该公司的经营资质和实力均符合我行要求。理由如下:
1、公司资质合规,该公司营业执照中明确:武装守护押运、门卫、巡逻、随身护卫、安全检查、安全技术防范、银行自助设备托管、维护、加清钞、银行金库托管、尾箱寄存。
2、黑龙江省金盾保安守护押运有限责任公司是黑龙江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认证的哈尔滨市唯一一家武装守护押运公司,承担着哈尔滨市及所辖各市、县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哈尔滨银行等三十多家银行的守护押运任务,一直以来都得到高度认可,该公司现有员工近4000人,运钞车400余台。黑龙江省金盾保安守护押运有限责任公司承诺,积极配合银行工作,确保达到中国光大银行黑龙江分行的工作要求。
基于以上原因,拟订由黑龙江省金盾保安守护押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武装押运业务唯一供应商。
总金额为1811.808万元,服务期限为三年,(每年采购金额603.936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中国光大银行黑龙江分行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一)服务商拥有专利权,或采购项目的来源渠道单一,无其他符合要求的替代选择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金盾保安守护押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顺水街61-15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6月20日至2024年06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如有其他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需向采购人一次性提出,请在公示期内将质疑书原件(含电子版)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并加盖企业公章,送达至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278号),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质疑为无效质疑。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451-********
代理机构:哈尔滨公共资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451-********
六、附件
附件一: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
附件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与黑龙江省金盾保安守护押运有限责任公司武装押运业务采购需求》
标签: 押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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