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三稽查局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重2磋商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三稽查局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重2磋商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三稽查局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重2)磋商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20 17:44:53 浏览次数: 2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三稽查局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重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邮件或在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GLZC2024-C3-1-52-XYGC(重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三稽查局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重2)

采购方式: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壹万陆仟元整(¥616,000.00)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三稽查局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本项目采取一次采购两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第一年合同期满,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以及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即供应商全年考核平均分不低于90分)与其续签次年合同,续签金额以第二年实际预算为准,但成交单价不予调整。其中,2024年安排预算人民币陆拾壹万陆仟元整(¥616,000.0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在本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备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3.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4.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

获取方式(二选一):

①现场获取:无需报名材料,到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现场购买。

②邮件获取:供应商可以转账、电汇或网上汇款的形式支付采购文件工本费,并于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前到达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户名: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东盟商务区支行,银行账号:7719 0170 0110 101),供应商须在汇款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项目编号、分标号(如有,请填写)及用途(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办理汇款后请将汇款凭据复印件、单位名称、联系姓名、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资料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xinyong0628@163.com。如未能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造成无法联系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7月1日14点30分后(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http://guangxi.chinatax.gov.cn/)、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gxxyzx.com)。

2.关于磋商的有关要求:

(1)磋商时间:2024年7月1日14点30分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2)磋商地点: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3.特别备注:本采购项目属于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地址:桂林市象山区安新北路2号

联系方式:宁志明,07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

联系方式:黄弋珊,0771-*******(分机号: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弋珊

电话:0771-*******(分机号:812)

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6月20日


附:重2采购需求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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