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中心“2024年8-12月份后勤保障中心建筑消防维保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后勤保障中心“2024年8-12月份后勤保障中心建筑消防维保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后勤保障中心“2024年8-12月份后勤保障中心建筑消防维保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ZGS-*******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8-12月份后勤保障中心建筑消防维保业务外包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后勤保障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成本专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后勤保障中心“2024年8-12月份后勤保障中心建筑消防维保业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接受国铁集团、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投标人或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限制投标的情况。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他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20日 17:00至2024年06月25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09日09:00,地点为 郑州市货站街142号(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1号楼) 郑州局集团公司标准化交易基地一楼规定地点。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后勤保障中心

地 址:/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0371-********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采购代理机构: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项目相关事项及异议咨询0371-********

传 真: 0371-********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郑州市工行郑州铁路支行

账 号: 170 202 090 920 006 1218

9.其他

9.1 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内通过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完成报名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将不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须按流程进行供应商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

9.2 国铁采购平台已开通会员服务功能,发布了“关于开展国铁采购平台会员服务和收费工作的通知”。请投标人按照国铁采购平台首页中最新文件规定进行操作,以免导致报名无效。如有疑问,请通过010-*****-8进行咨询。

9.3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投标的,应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书面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并说明不能投标的原因,否则招标人将按照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9.4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要求,在签订合同时,同时提供书面“企业规模类型的声明”,声明本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未提供声明的,投标人承担未提供声明导致的影响。

9.5 为提高采购效率,我局已逐步采用线上招投标方式,请各供应商在国铁采购平台按流程指引及时办理CA证书,以免影响相关投标事宜。

9.6 招标代理机构双休日值班电话(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0371-********

9.7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

2024年06月20日

附件1: 招标服务需求表

采购服务标段明细表

标段号

服务名称

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

备注

1

2024年8-12月份后勤保障中心建筑消防维保业务外包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服务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资质:

1.不存在国铁集团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符合投标项目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检测经营范围,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2.2财务能力:投标人2020年至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每年净利润不存在亏损),须提供2020至2023年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以供查阅。

2.3本次招标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5)在2020年-202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7)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技术资格证书。

2.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 因为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法违规执业等原因被公安消防部门处罚通报过的;

b 投标单位维保的项目因维保服务质量不合格,发生过火灾事故的;

c郑州局集团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d 被责令停业的;

e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f 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 年内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犯罪记录的。

2.5不接受处于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或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应提供网站证明截图。

2.6投标人在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2年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做出相应承诺。

2.7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详细要求参见招标文件


采购服务需求明细表

标段号

服务名称

单位

数量

服务时间

使用单位

服务地点

备注

1

2024年8-12月份后勤保障中心建筑消防维保业务外包

1

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后勤保障中心

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关南院、机关北院、机关单身宿舍(和平路4号)、郑州铁路综合办公区1号楼、淮河路身宿舍、局文化宫、洛阳文体站、体育中心。

,河南,郑州市,郑州,洛阳,037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业务外包 消防维保 后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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