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儋州市2024年建筑垃圾信息化监管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儋州市那大镇南京路86号城市管理局三楼环卫爱卫科获取文件,并于2024年6月26日1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儋州市2024年建筑垃圾信息化监管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386,500元;
3.最高限价:386,50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4.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为儋州市2024年建筑垃圾信息化监管服务项目,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具体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6.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①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②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承诺函或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任意1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者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承诺函或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任意1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的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需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不满三年的,按照营业执照注册年限起算);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相应的设计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儋州市那大镇南京路86号城市管理局三楼环卫爱卫科;
3.方式:现场免费领取,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至时间:2024年6月26日10时(北京时间);
地点:儋州市那大镇南京路86号城市管理局。
五、开启
时间:2024年6月26日10时(北京时间)
地点:儋州市那大镇南京路86号城市管理局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2.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4.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采购单位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儋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海南省儋州市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898-********
项目概况
儋州市2024年建筑垃圾信息化监管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儋州市那大镇南京路86号城市管理局三楼环卫爱卫科获取文件,并于2024年6月26日1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儋州市2024年建筑垃圾信息化监管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386,500元;
3.最高限价:386,50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4.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为儋州市2024年建筑垃圾信息化监管服务项目,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具体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6.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①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②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承诺函或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任意1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者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承诺函或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任意1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的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需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不满三年的,按照营业执照注册年限起算);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相应的设计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儋州市那大镇南京路86号城市管理局三楼环卫爱卫科;
3.方式:现场免费领取,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至时间:2024年6月26日10时(北京时间);
地点:儋州市那大镇南京路86号城市管理局。
五、开启
时间:2024年6月26日10时(北京时间)
地点:儋州市那大镇南京路86号城市管理局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2.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4.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采购单位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儋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海南省儋州市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898-********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