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化工空分装置增加液氧储备系统工程基础、详细设计招标公告
煤化工空分装置增加液氧储备系统工程基础、详细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C-NJ-2016-N019)
1. 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股份公司金陵分公司煤化工空分装置增加液氧储备系统项目工程基础、详细设计经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受金陵分公司委托,代理该工程基础、详细设计的公开招标工作、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金陵分公司煤化工空分装置增加液氧储备系统项目工程基础、详细设计
2.2 建设依据:金陵石化发[2016] 4号文《关于金陵分公司煤化工空分装置增加液氧储备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批复》
2.3 工程建设地点: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街400号
2.4 工程概况:
(1)项目背景
中石化金陵分公司56000Nm3/h O2空分装置是中石化金陵分公司炼油-化肥资源优化、化肥原料路线改造项目的一个主要装置。该空分装置由液化空气(杭州)有限公司(Air Liquide)提供。空分装置于2003年10月土建开工,2004年5月开始设备安装。2005年3月10日,主空压机透平单体试车;2005年5月25日空分装置裸冷。2005年6月20日出氧。
本套空分装置的主要设备及低温部分的设计由液化空气(杭州)有限公司提供,土建及常温管线的配管以及辅助配套工程由金凌石化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原金陵石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安装单位是中化第三建设公司。
(2)主要改造内容:
由于目前中石化金陵分公司56000Nm3/h O2空分装置未设置液氧储备系统,后续煤化工运行部气化装置所需氧气为空分装置分馏塔馏出液氧经空分装置的液氧泵升压汽化后直接送入氧气管网供后续装置使用。
在目前使用中发现:一旦空分装置设备出现故障停车,将使后续煤化工生产装置因缺少氧气造成气化炉停工,从而导致整个装置迫停;且由于没有液氧储备系统,空分装置计划内停工时,同时后续装置也必须停工。对煤化工装置的正常生产极为不利。
针对上述情况,此次建设空分装置液氧紧急后备系统,一是需要解决空分装置非正常停工时,需要保障氧气管网内的压力和流量稳定,以减少气化炉跳车的几率;二是需要解决空分装置正常停工时,能够保障后续的装置用氧不受影响,以确保空分装置以及下游装置的安全稳定运行。
主要改造内容
本项目是改造储备系统项目,主要是增加紧急后备系统,完善系统流程,以达到保障生产供氧,减少非正常停工的目的。在尽可能地利旧现有设施的前提下,主要改造内容如下:
1)新增一台2000m3液氧储槽;(配储槽自增压器)
2)新增两台高压液氧泵,一运一备;(变频调节,能够惰转,泵需带单独冷箱)
3)新增两台液氧水浴式汽化器,一运一备;
4)新增一台高压氧气缓冲罐(作为稳定系统压力使用);
5)新增后备系统到原有氧气管网的氧气管路。
2.5 资金来源:自筹
2.6 招标范围:金陵分公司煤化工空分装置增加液氧储备系统项目工程基础、详细设计
2.7 预计费用:工程投资约2901万元。
2.8 计划工期: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91个日历天,即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共30个日历天,完成金陵分公司项目工程基础设计;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2月7日共61个日历天,完成金陵分公司煤化工空分装置增加液氧储备系统项目的详细设计,出图进度要能满足现场施工进度的需要。
2.9 标段划分:该工程分成 一个 标段。
2.10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勘察设计现行规范要求。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提供证明)
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核准的经营范围能够覆盖本次招标的业务范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具有类似石油化工项目业绩、并对公司设计基础环境熟悉。
3.3 近五年内具有石化工程项目的基础、详细设计业绩;
3.4 近三年账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5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并有类似石化工程设计业绩和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工程专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项目的资格证书;
3.6 具有ISO9001、HSE认证证书(或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7 近三年无重大诉讼纠纷;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
3.8 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9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及开、评标,采取先网上报名后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2016年07月18日08时00分至07月23日16时00分;登录交易系统https://ebidding.sinopec.com进行报名。
(2)网下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2016年07月18日至07月23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资格后审)文件,地址:南京市板仓街4号仪征化纤宾馆2103室。
5.2 报名时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第三项要求的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所有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交招标人备存。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4 邮购招标(资格后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上述5.2条所要求提交的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邮购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承担邮递环节造成的时间延误或遗失的责任。
6. 现场勘察
6.1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勘察。
6.2 投标人应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发生费用自理
7. 投标保证金
7.1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7.2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7.3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两种形式中的任意一种。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银行保函则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
7.4 开户银行及账户:
开户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开户行:工行金陵石化大厦支行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南京炼油厂7号路招投标中心(途安酒店院内北二楼)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 招标人
名 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388号0号路金陵石化项目管理部办公楼
邮 编: 210033
联系人:邱小平
电 话: ***-********
电子邮件: qiuxp.jlsh@sinopec.com
11.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板仓街4号仪征化纤宾馆 2103室
邮 编: 210042
联系人:王婷婷
电 话: ***-********转814, 138*****812
12.中国石化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库
12.1已办理入库并审核通过的潜在投标人,须先登录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规定的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2.2未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入库事项,入库审批通过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2.3招标人将不接受未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尽可能提前入场,完成投标文件网上接收录入工作。
标签: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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