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世头路(湘江东路-永州大道)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千世头路(湘江东路-永州大道)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永州市千世头路(湘江东路-永州大道)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ZJCZB2016-0402
本招标项目永州市千世头路(湘江东路-永州大道)建设工程已由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投[2015]34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永州市经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永州佳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综合说明:
1.1工程名称:永州市千世头路(湘江东路-永州大道)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1.2建设地点:冷水滩区岚角山镇;
1.3项目概况:永州市千世头路(湘江东路-永州大道)道路长1.4千米,宽36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交通工程、给排水、亮化、电力电讯工程等,工程造价为********.5元,其中:千世头路道路市政工程(湘江东路-永州大道)********.53元;千世头桥梁工程*******.97元;
1.4监理范围:永州市千世头路(湘江东路-永州大道)建设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含查验审核承包商或业主提供的与本项目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材料的数量和质量,对相关材料进场见证取样等)、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以及同步实施其他工程的监理;
1.5监理服务期:24个月(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保修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1.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1.7招标控制价:为701088.93元;
1.8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评标办法: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的《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
2.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有效期内);省外企业应按湘建建[2015]190号要求,能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到该企业的基本信息方可有效;
2.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允许有在监项目;
2.4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省外企业拟任监理员应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当地省级住建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2.5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参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最低要求为4人,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
2.6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投标单位性质属企业的,以上人员需提供2016年4月1日后连续3个月的劳动保障部门网站下载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同时必须提供相应的查询网址、查询户名及查询密码,不提供的或者查询不了或者查询显示不是投标单位职工或者没按要求时间交纳的,一律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投标单位性质属事业的,以上人员需提供2016年4月1日后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由投标单位为其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发票原件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否则按废标处理)】;
2.7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为防止资质挂靠行为,业主方以及相关监管部门将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到位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时间:每日上午 9:00~11:30,下午15:00~17:00时(节假日除外)),关键岗位人员在施工期间每月到岗到位不少于22天(总监每月不少于10天),相关的奖罚见合同部分;
2.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单位,不得参加项目投标;
2.9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文件获取方式
3.1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下载招标文件。网络下载的与书面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3.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发布;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8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召开开标会议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到场参加投标和开标会议,同时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准时参加。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6.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州市经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39*****241
招标代理机构:永州佳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钟英
电话:137*****898
标签: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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