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LED灯及其主要元配件招标公告
办公室LED灯及其主要元配件招标公告
LED灯及其主要元配件合格供应方公开补充征集文件
建设单位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目前主要负责广州市属各类公共项目的建设,为做好项目建筑材料设备设计选型工作,确保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建设单位现决定对LED灯及其主要元配件供应方进行公开补充征集,拟从征集回复单位中评审出符合技术要求、信誉良好、性能优良、履约能力强、报价优的供应方作为合格供应方。
1 本次补充征集的供应方及有效期
本次补充征集的供应方为第一批征集未入库的厂家,第一批征集已入库的供应方无需参加。
本次合格供应方有效期限为两年(自入库公示时间算起)。第一批征集已入库的供应方有效期截止时间延续至与本次入库的厂家一致。
2 本次补充征集的范围:
第一类:室内照明用LED灯具(筒灯、固定式通用灯具、射灯、嵌入式灯具、吊式灯具、吸顶灯具、格栅灯具、投光灯具、嵌壁式灯具、挂壁灯具、夹灯、落地灯、台灯、吸壁灯具等);
第二类:室外照明用LED灯具(水景、音乐喷泉、瀑布、喷水池等类似场所用灯具、庭院用的可移式灯具、柱式合成灯具、投光灯具、灯串、嵌入式灯具、地面嵌入式灯具、密封灯串等);
第三类:应急照明灯具(应急照明灯具、疏散照明灯具、备用照明灯具等);
第四类:LED灯具主要元配件(LED模块、LED模块用电子控制装置、智能照明节电装置)。
3 征集回复单位的资格要求
3.1 第一类
3.1.1 必须是国内独立法人;
3.1.2 必须是投报产品的生产厂家;
3.1.3 生产厂家的注册资本必须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
3.1.4 生产厂家必须通过ISO9001-2008版(或更新版本)质量体系认证;
3.1.5 产品必须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要求提供3C认证及强制性产品认证报告;
3.1.6 产品必须具有由通过省级或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3.1.7 投报产品必须有近三年(2013-2015年)国内工程的使用业绩。
3.2 第二类
3.2.1 必须是国内独立法人;
3.2.2 必须是投报产品的生产厂家;
3.2.3 生产厂家的注册资本必须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
3.2.4 生产厂家必须通过ISO9001-2008版质量体系认证;
3.2.5 产品必须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要求提供3C认证及强制性产品认证报告;
3.2.6 产品必须具有由通过省级或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3.2.7 室外照明用产品的防护等级应不小于IP55,水景用产品的防护等级应不小于IP68;
3.2.8 投报产品必须有近三年(2013-2015年)国内工程的使用业绩。
3.3 第三类
3.3.1 必须是国内独立法人;
3.3.2 必须是投报产品的生产厂家;
3.3.3 注册资本必须达10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
3.3.4 必须通过ISO9001-2008版(或更新版本)质量体系认证;
3.3.5 投报产品必须具有公安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提供的产品型式认可证书及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供的型式试验报告;
3.3.6 投报产品必须有近三年(2013-2015年)国内工程的使用业绩。
3.4 第四类
3.4.1 必须是国内独立法人;
3.4.2 必须是投报产品的生产厂家;
3.4.3 注册资本必须达10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
3.4.4 必须通过ISO9001-2008版(或更新版本)质量体系认证;
3.4.5 产品必须具有由通过省级或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3.4.6 投报产品必须有近三年(2013-2015年)国内工程的使用业绩。
供应方可以对一个种类或多个种类进行投报。
建设单位谢绝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供应方递交资料。
4 材料设备供应方递交资料、评审和成为合格供应方程序
4.1 递交资料;
4.2 建设单位组建专家评审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征集回复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详见附表),确定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单位。专家评审小组对符合性审查通过的单位进行综合评审,推荐合格供应方;
4.3 建设单位招标领导小组审定合格供应方;
4.4 网上公布结果。
5 材料设备供应方申请需递交资料内容和要求
5.1 包装封面和封底
5.1.1 包装封面
包装封面格式详见附件1:A13。
包装封面上不得出现除列出信息外的其他产品信息。
5.1.2 包装封底
包装封底格式详见附件1:A14。
包装封底内容需提供1张电子文件光盘,并粘贴在包装封底。
包装封底上不得出现除列出信息外的其他产品信息。
5.2 征集回复文件包括技术和报价文件
5.2.1 第一册 技术文件 提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资格声明文件;
(2) 生产厂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签署,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企业营业执照(含网上年报,复印件,盖章);
(4) 生产厂家的企业情况简介;
(5) 生产企业近三年(2013~2015)的财务状况表;
(6) 资格证明文件(ISO9001-2008版(或更新版本)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检验报告、3C认证及试验报告、其它资质证书);
(7) 提供投报产品近三年(2013-2015年)国内工程的使用业绩(需提供合同或其它证明支持文件);
(8) 产品技术参数表(需按附件A9要求分别完整提供各系列产品的技术参数表);
(9) 产品图册及技术规格书;
(10)生产设备一览表;
(11)生产企业对于投报产品生产和供货能力的说明;
(12)征集回复单位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注: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的将视为无效征集回复文件,以上有关资质文件(包括业绩、营业执照等)原件备查。
5.2.2 第二册 报价文件 提交的内容包括:
(1)报价明细表
(具体表格详见附件1: B1 表);
(2) 征集回复单位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5.3 实物样板
5.3.1 样板包括但不限于:LED 灯具及配件;
5.3.2 每个样板下方贴上标签注明生产厂家、品牌名称、规格等;
5.3.3 不中选样板在本次征集结果公布后一周内退回。
5.4 征集回复文件编制要求
5.4.1 征集回复单位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按附件A1格式提供投报资格声明。
5.4.2 征集回复单位应准备征集回复文件正本、副本各一份,正本和副本要分别密封包装。各文件的封面及包装封套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和“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同时在密封包装内提供1套电子文件光盘(光盘应标明应征单位信息),其中技术文件用Word编制,报价文件(包括产品报价及保修期后维修的详细收费标准)用Excel编制(报价文件需提供单独光盘)。
5.4.3 征集回复文件的封面须由征集回复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对征集回复文件加盖骑缝公章。
5.4.4 征集回复单位应按附件格式填写其征集回复文件。
5.4.5 征集回复单位应将征集回复文件按4.2规定的顺序编排并装订成册,同时应附目录。
5.4.6 包装封面及包装封底分别见附件1:A13和1:A14,征集回复文件需密封并在封口加盖征集回复单位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名并注明征集回复单位名称和地址。
5.4.7 征集回复单位提供《讲诚信、重质量承诺书》与《廉洁协议书》,分别见附件1:A15和1:A16。其中《讲诚信、重质量承诺书》要求提供一式二份,《廉洁协议书》一式一份,不需密封与密封材料文件包一同提交。
6 征集截止时间
6.1 征集回复文件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2016年8月31日16:30之前(北京时间)送至广州市番禺小谷围岛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2号楼3楼技术评审部。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附表一 第一类符合性检查表
室内照明用LED灯具(筒灯、固定式通用灯具、射灯、嵌入式灯具、吊式灯具、吸顶灯具、格栅灯具、投光灯具、嵌壁式灯具、挂壁灯具、夹灯、落地灯、台灯、吸壁灯具等)
序号 | 征集回复单位 内容 |
1 | 征集回复文件是否按征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
2 | 是否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征集回复文件,是否有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3 | 是否为征集回复产品的生产厂家 |
4 | 生产厂家注册资金是否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或以上 |
5 | 生产厂家是否通过ISO9001-2008版(或更新版本)质量体系认证 |
6 | 产品是否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提供3C认证及强制性产品认证报告 |
7 | 投报产品是否有由通过省级或以上检测部门出具的行业相关的检验报告 |
8 | 投报产品是否有近三年(2013-2015年)国内工程的使用业绩 |
9 | 是否有按征集文件要求提供样品 |
结论(是/否通过) |
备注:1、需要进行3C认证的LED产品包括固定式通用LED灯具(如:吸顶灯、LED灯管、壁灯、天花灯),可移式通用LED灯具(落地灯、夹灯、台灯),嵌入式LED灯具(如:格栅灯、筒灯、墙脚灯具、射灯),LED夜灯(小夜灯)。
2、对检查项目“是”打√ ,“否” 打×。 结论为“通过”或“不通过”,出现一个×即为“不通过”。
3、以上符合性审查内容中有一项有2/3以上评委的初步评审结论为“不通过”的则认定不能通过符合审查。
评委: 年 月 日
附表二 第二类符合性检查表
室外照明用LED灯具(水景、音乐喷泉、瀑布、喷水池等类似场所用灯具、庭院用的可移式灯具、柱式合成灯具、投光灯具、灯串、嵌入式灯具、地面嵌入式灯具、密封灯串)
序号 | 征集回复单位 内容 |
1 | 征集回复文件是否按征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
2 | 是否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征集回复文件,是否有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3 | 是否为征集回复产品的生产厂家 |
4 | 生产厂家注册资金是否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或以上 |
5 | 生产厂家是否通过ISO9001-2008版(或更新版本)质量体系认证 |
6 | 产品是否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提供3C认证及强制性产品认证报告 |
7 | 投报产品是否有由通过省级或以上检测部门出具的行业相关的检验报告 |
8 | 室外照明用产品的防护等级是否达到不低于 IP55 的要求,水景用产品的防护等级是否达到不低于 IP68 的要求 |
9 | 投报产品是否有近三年(2013-2015年)国内工程的使用业绩 |
10 | 是否有按征集文件要求提供样品 |
结论(是/否通过) |
备注:1、需要进行 3C 认证的 LED 产品包括固定式通用 LED 灯具(如:草坪灯、壁灯),可移式通用LED 灯具(如:落地灯),嵌入式 LED 灯具(如:墙脚灯具), LED 水族箱灯具,地面嵌入式LED 灯具(埋地灯)。
2、对检查项目“是”打√ ,“否” 打×。 结论为“通过”或“不通过”,出现一个×即为“不通过”。
3、以上符合性审查内容中有一项有2/3以上评委的初步评审结论为“不通过”的则认定不能通过符合审查。
评委: 年 月 日
附表三 第三类符合性检查表
应急照明灯具(应急照明灯具、疏散照明灯具、备用照明灯具等)
序号 | 征集回复单位 内容 |
1 | 征集回复文件是否按征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
2 | 是否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征集回复文件,是否有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3 | 是否为征集回复产品的生产厂家 |
4 | 生产厂家注册资本是否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 |
5 | 生产厂家是否通过ISO9001-2008版(或更新版本)质量体系认证 |
6 | 投报产品是否具有公安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提供的产品型式认可证书及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供的型式试验报告; |
7 | 投报产品是否有近三年(2013-2015年)国内工程的使用业绩 |
8 | 是否有按征集文件要求提供样品 |
结论(是/否通过) |
备注:1、对检查项目“是”打√ ,“否” 打×。 结论为“通过”或“不通过”,出现一个×即为“不通过”。
2、以上符合性审查内容中有一项有2/3以上评委的初步评审结论为“不通过”的则认定不能通过符合审查。
评委: 年 月 日
附表四 第四类符合性检查表
LED灯具主要元配件(LED模块、LED模块用电子控制装置、智能照明节电装置)
序号 | 征集回复单位 内容 |
1 | 征集回复文件是否按征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
2 | 是否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征集回复文件,是否有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3 | 是否为征集回复产品的生产厂家 |
4 | 生产厂家注册资本是否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 |
5 | 生产厂家是否通过ISO9001-2008版(或更新版本)质量体系认证 |
6 | 投报产品是否有由通过省级或以上检测部门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
7 | 投报产品是否有近三年(2013-2015年)国内工程的使用业绩 |
8 | 是否有按征集文件要求提供样品 |
结论(是/否通过) |
备注:1、对检查项目“是”打√ ,“否” 打×。 结论为“通过”或“不通过”,出现一个×即为“不通过”。
2、以上符合性审查内容中有一项有2/3以上评委的初步评审结论为“不通过”的则认定不能通过符合审查。
评委: 年 月 日
附件1
征集回复文件格式
1、技术文件
A1资格声明
致: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关于贵方LED灯及其主要元配件(产品名称)合格供应方征集(征集编号: gcpo-clzj-2015-03-2),本公司愿意参加征集回复并承诺:
1. 我司承诺根据公开征集文件要求提交的文件和资料是准确和真实的。我司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贵方有权取消我司投报资格。
2. 若我司成为正式合格供应方候选人,并成为贵方承建项目的材料设备供应方,我司承诺在项目实施期间,保证产品保质保量及时供应,否则贵方有权取消我司本次合格供应方候选人及我司三年内参与贵方负责建设项目的资格。
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引起的责任全部由我司承担,如给贵方造成损失,由我司负责赔偿。
征集回复单位名称:
(公 章)
征集回复单位授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征集回复单位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A2-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印章)
20 年 月 日
附:
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济性质:
主营:
电话:
A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致: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生产企业名称), (国家或地区)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此次征集的一切有关事宜。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的签名: 授权人签名:
职 务: 职 务: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A3生产厂家基本情况表
1. 一般情况 | |||||||
注册名称 | |||||||
主要业务 | |||||||
注册资金 | |||||||
企业员工人数 | |||||||
生产厂占地总面积 | |||||||
地 址 | 邮政编码 | ||||||
成立地点 | 城市 | ||||||
省/州 | |||||||
国家 | |||||||
电话 | |||||||
电传 | 传真 | ||||||
2. 联 系 人 | |||||||
姓名 | 职务、职称 | 电话 |
请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营业执照)
征集回复单位名称:
(公 章)
征集回复单位授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征集回复单位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A4财务状况表
1.开户银行情况
开户银行 | 名称: | |
地址: | ||
电话: | 联系人及职务: | |
传真: | 电话: |
2.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表
序号 | 财务指标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三年平均值 |
1 | 总资产(万元) | ||||
2 | 流动资产(万元) | ||||
3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
4 | 净利润(万元) | ||||
5 | 负债率 |
征集回复单位应附企业2013–2015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征集回复单位名称:
(公 章)
征集回复单位授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征集回复单位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A5 ISO9001-2008版(或更新版本)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A6 检验报告及3C认证证书、试验报告(复印件)
1.投报产品由通过省级或以上检测部门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
2.投报产品的3C认证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试验报告;
3. 其他检验报告及认证证书
A7其它资质证书(复印件)
A8使用业绩表
(列出近三年(2013~2015)企业供货项目,仅需列出不大于30项典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客户 名称 | 型号 | 合同金额(万元) | 供货 时间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合计 |
注:
1.征集回复单位列出的业绩必须是本次公开征集产品的国内工程的供货和使用业绩(同一工程项目中的业绩可以累计)。
2.有关业绩应附有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须提供合同封面、金额价格、签字及加盖章页,若未提供或提供文件不全,视为无此项业绩(原件备查)。
征集回复单位名称:
(公 章)
征集回复单位授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征集回复单位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技术要求内容 | 厂家响应 | |||
技术范围 | 参考指标 | 具体指标 | 支持材料相应页码 | |
产品技术标准 | GB/T24908-2010《普通照明用自镇流LED灯 性能要求》、GB/T 24909-2010《装饰照明用LED灯》、GB 7000《灯具》、GB 24906-2010《普通照明用50V以上自镇流LED灯 安全要求》、GB/T 1406-2008《灯头的型式和尺寸》、GB/T 24823-2009《普通照明用LED模块 性能要求》 | |||
安全执行标准 | 应符合GB24906-2010《普通照明用50V以上自镇流LED灯 安全要求》、GB 24819-2009《普通照明用LED模块 安全要求》、GB 7000《灯具》的要求 | |||
灯的功率(实际功率与额定功率之差) | ||||
功率因数(实际功率因数与制造商标定值之差) | ||||
初始光效与光通量 | ||||
灯的色品性能 | 显色指数Ra≥80% | |||
灯的寿命 | 平均寿命 | ≥30000h | ||
光通维持率 | ||||
开关次数 | ||||
灯体 | 灯体材料 | |||
反射罩材料 | ||||
透光罩材料 | ||||
灯具表面处理 | ||||
光利用率 | ||||
灯具寿命 | ||||
防护等级 | ||||
电器绝缘等级 | ||||
电磁兼容 | 无线电骚扰特性执行标准 | |||
谐波执行标准 | ||||
电磁兼容抗扰度执行标准 | ||||
其他补充(厂家需补充说明的技术问题) |
注:参考标准是本次征集产品的基本条件,各家产品应提供各指标的具体参数,不同系列分表填写,否则不予评判。
A9-2 系列 LED筒灯技术参数表(第一类)技术要求内容 | 厂家响应 | |||
具体指标 | 支持材料相应页码 | |||
产品技术标准 | GB/T 29294-2012 《LED筒灯性能要求》 | |||
安全性能执行标准 | ||||
电磁兼容执行标准 | ||||
光生物安全执行标准 | ||||
基本参数 | 输入功率与额定值之差 | |||
输入电流与额定值之差 | ||||
功率因数与额定值之差 | ||||
电参数匹配度 | ||||
光度性能 | 初始光通量 | |||
光通量维持率 | ||||
效能 | ||||
光输出比 | ||||
光强分布 | ||||
距离比 | ||||
眩光控制 | 保护角 | |||
亮度限值 | ||||
色度 | 显色指数(CRI) | |||
相关色温 | ||||
色差异 | ||||
空间色品不一致性 | ||||
色维持 | ||||
结构要求 | 可替换部件 | |||
防眩光结构 | ||||
低温工作适宜性 | ||||
热试验是否合格 | ||||
其他补充(厂家需补充说明的技术问题) |
注:参考标准是本次征集产品的基本条件,各家产品应提供各指标的具体参数,不同系列分表填写,否则不予评判。
A9-3 系列 室外照明用LED灯具(庭院用的可移式灯具、柱式合成灯具、投光灯具、灯串、嵌入式灯具、地面嵌入式灯具、密封灯串等)技术参数表(第二类)技术要求内容 | 厂家响应 | |||
技术范围 | 参考指标 | 具体指标 | 支持材料相应页码 | |
产品技术标准 | GB/T24908-2010、GB/T 24909-2010、GB 7000、GB24906、GB/T 1406 | |||
安全要求 | 应符合GB24906、GB 24819-2009、GB 7000的要求 | |||
灯的功率(实际功率与额定功率之差) | ||||
功率因数(实际功率因数与制造商标定值之差) | ||||
初始光效与光通量 | ||||
灯的色品性能 | 显色指数Ra≥80% | |||
灯的寿命 | 平均寿命 | ≥30000h | ||
光通维持率 | ||||
开关次数 | ||||
灯体 | 灯体材料 | 铝合金高压压铸,表面静电喷涂 | ||
反射罩材料 | ||||
透光罩 | 钢化玻璃或高级PC料 | |||
灯具表面处理 | ||||
光利用率 | ||||
灯具寿命 | ≥30000h | |||
防护等级 | ≥IP55 | |||
电器绝缘等级 | Ⅰ级 | |||
电磁兼容 | 无线电骚扰特性执行标准 | |||
谐波执行标准 | ||||
电磁兼容抗扰度执行标准 | ||||
其他补充 | (厂家需补充说明的技术问题) |
注:参考标准是本次征集产品的基本条件,各家产品应提供各指标的具体参数,不同系列分表填写,否则不予评判。
技术要求内容 | 厂家响应 | |||
技术范围 | 参考指标 | 具体指标 | 支持材料相应页码 | |
资质要求 | ISO9001-2008、3C认证 | |||
产品技术标准 | CJ/T 361-2011 | |||
要求 | 安全性要求 | |||
接线端子座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 ||||
接线端子与电源连接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 ||||
绝缘衬垫与套管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 ||||
机械强度 | ||||
防锈蚀保护是否合格 | ||||
紫外线辐射限值 | ||||
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 ||||
防尘和防水要求 | ≥IP68 | |||
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 | ||||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 ||||
耐久性和热试验是否合格 | ||||
耐热、耐燃烧试验是否合格 | ||||
抗浪涌(冲击)试验是否合格 | ||||
电源端口骚扰电压限值 | ||||
功率和功率因数 | ||||
光效和光通维持率 | ||||
光束角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
注:参考标准是本次征集产品的基本条件,各家产品应提供各指标的具体参数,不同系列分表填写,否则不予评判。
A9-5 系列 应急照明灯具(应急照明灯具、疏散照明灯具、备用照明灯具等)
技术参数表(第二类)
技术要求内容 | 厂家响应 | |||
技术范围 | 技术要求内容 | 参考标准 | 具体指标 | 支持材料相应页码 |
技术标准 | 产品技术标准 | GB 7000.2-2008《灯具 第2-22部分:特殊要求 应急照明灯具》、GB 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 ||
资质 | 消防认证、型式检验报告 | |||
试验要求 | 标记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 |||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 ||||
接地规定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 ||||
接线端子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 ||||
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 ||||
防触电保护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 ||||
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 ||||
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 ||||
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 ||||
耐热、耐火和耐起痕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 ||||
安全功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 ||||
转换操作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 ||||
高温操作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 ||||
一般要求 | 外壳防护等级 | |||
主电源电压与频率 | ||||
应急转换时间 | ||||
应急工作时间 | ||||
应急状态光通量(消防应急照明灯) | ||||
表面亮度(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 ||||
语音音量(有语音提示的灯具) | ||||
闪亮频率(闪亮式标志灯) | ||||
顺序闪亮频率(顺序闪亮并形成导向光流的标志灯) | ||||
重复转换性能 | ||||
电压波动性能 | ||||
转换电压性能 | ||||
充、放电耐久性能 | ||||
气候环境耐受性能 | ||||
自带电源型和子母型消防应急灯具的性能 | ||||
主电和应急电源状态指示灯 |
注:参考标准是本次征集产品的基本条件,各家产品应提供各指标的具体参数,不同系列分表填写,否则不予评判。
A9-6 系列 智能照明节电装置技术参数表(第三类)
技术要求内容 | 厂家响应 | ||
具体指标 | 支持材料相应页码 | ||
产品技术标准 | |||
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 |||
电器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 |||
安全性能 | 介电强度 | ||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 |||
防护等级 | |||
温升 | |||
保护电路的有效性 | |||
谐波电流限值 | |||
电磁兼容性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 |||
短路耐受强度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 |||
环境适应性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 |||
功能要求 | 通讯方式 | ||
遥调功能是否正常 | |||
遥测功能是否正常 | |||
遥控功能是否正常 | |||
节电率 | |||
其他补充(厂家需补充说明的技术问题) |
注:参考标准是本次征集产品的基本条件,各家产品应提供各指标的具体参数,不同系列分表填写,否则不予评判。
A9-7 系列 普通照明用LED模块技术参数表(第三类)
技术要求内容 | 厂家响应 | ||
具体指标 | 支持材料相应页码 | ||
产品技术标准 | |||
适用范围 | |||
安全要求执行标准 | |||
功率因数与宣称值之差 | |||
模块功率(实际消 耗的功率与额定功率之差) | |||
无线电骚扰特性执行标准 | |||
谐波执行标准 | |||
光学性能 | 初始光效 | ||
半峰光束角 | |||
照度均匀性 | |||
颜色 | |||
颜色不均匀性 | |||
平均颜色漂移 | |||
寿命 | |||
光通维持率 | |||
其他补充(厂家需补充说明的技术问题) |
注:参考标准是本次征集产品的基本条件,各家产品应提供各指标的具体参数,不同系列分表填写,否则不予评判。
A9-8 系列 LED模块用电子控制装置技术参数表(第三类)
技术要求内容 | 厂家响应 | ||
具体指标 | 支持材料相应页码 | ||
产品技术标准 | |||
工作期间的电压与额定电压的偏差 | |||
工作期间的电流与额定电流的偏差 | |||
线路总功率与声称值之差 | |||
线路功率因数与宣称值之差 | |||
工作电源电流与宣称值之差 | |||
声频阻抗 | |||
耐短路性能的试验是否合格 | |||
温度循环冲击试验 | |||
电源电压开关试验 | |||
耐久性是否符合要求 | |||
能效等级 | |||
其他补充(厂家需补充说明的技术问题) |
注:参考标准是本次征集产品的基本条件,各家产品应提供各指标的具体参数,不同系列分表填写,否则不予评判。
A10 产品图册及技术规格书
备注:征集回复单位列出投报产品的名称、系列、规格、产地、品牌等的清单,并后附产品技术规格书。
A11 生产设备一览表
投报人应根据下表要求,详细填写生产投报产品所需的生产设备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注明单位) | 原产地/供应方 | 购置时间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A12 生产企业对于投报产品生产和供货能力的说明
A13 包装封面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LED灯及其主要元配件合格供应方征集回复文件
(正/副本)
征集类别 | 种类 | 自报档次 |
室内照明用LED灯具 c | 1.筒灯c;2.固定式通用灯具c;3.射灯c;4.嵌入式灯具c;5.吊式灯具c;6.吸顶灯具c;7.格栅灯具c;8.投光灯具c;9.嵌壁式灯具c;10.挂壁灯具c;11.夹灯c;12.落地灯c;13.台灯c、14.吸壁灯具c;15.其它c | |
室外照明用LED灯具 c | 1.水景、音乐喷泉、瀑布、喷水池等类似场所用灯具c;2.庭院用的可移式灯具c、柱式合成灯具c、投光灯具c、灯串c、嵌入式灯具c、地面嵌入式灯具c、密封灯串c;3. 其它c | |
应急照明灯具 c | 1.应急照明灯具c;2.疏散照明灯具c;3.备用照明灯具c;4.其它c | |
LED灯具主要元配件 c | 1.LED模块c;2.LED模块用电子控制装置c;3. 智能照明节电装置c |
注:请在对应的应征类别及种类的“c”中打“ü”
应征单位: (盖章)
单位类型: 注册资金: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本文件在专家评审会前不得开封
A14 包装封底
生产厂家基本信息一览表
供应方名称 | |
供应方地址 | |
供应方厂长 | 联系电话 |
供应方技术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供应方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供应方销售部电话 | |
供应方售后服务电话 | |
供应方技术部电话 | |
供应方网址 |
上述基本信息光盘粘贴处:
A15 讲诚信、重质量承诺书
讲诚信、重质量承诺书
本承诺书由入库合格供应方向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重点办)签订:
一、入库合格供应方供货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一)我司承诺产品质量应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证明文件能及时提交,各项技术指标满足国家质检总局或省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相关检测要求;
(二)我司保证提供本企业自行生产的优质标准产品,不针对承包人的采购价格定制不符合要求的产品;
(三)我司承诺针对重点办所有项目建立专门的销售渠道及技术支持体系;
(四)我司承诺向重点办无偿提供产品样品和技术参数并及时更新;
(五)我司承诺配合重点办控制材料设备产品质量,协助重点办进行产品验货及产品打假;
(六)我司承诺配合重点办纪检部门调查投诉,提供必要的查证资料。
二、入库合格供应方供货产品价格合理承诺
(一)我司承诺按重点办要求及时提供准确的材料设备产品价格信息;
(二)我司承诺在入库后一个月内向重点办提交一份全系列材料设备产品价格(以下称市重点办价格),之后每季度末更新一次。与最近一次报送价格相比,当材料设备产品价格变化超过5%时,我司将及时向重点办报送价差超过5%部分材料设备产品的市重点办价格。每季度末未报送市重点办价格的视为价格没有变化;
(三)我司承诺报送的市重点办价格为该品牌广东地区同时期同类产品最优惠价格,该价格不得因销售渠道、付款方式等条件不同而有所差别。
三、入库合格供应方供货保障及技术服务承诺
(一)我司承诺能及时保障材料设备供给,满足重点办项目工程进度需要;
(二)我司承诺提供优质的产品售后服务,按重点办要求进行技术支持响应,主动配合积极解决问题。
四、入库合格供应方服从重点办管理的承诺
我司承诺完全服从重点办制定的有关材料设备合格供应方库品牌管理制度和规定,若材料设备品牌(产品)在项目使用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我司同意重点办作出的将该品牌(产品)予以清除出库的决定:
(一)项目使用出现产品质量问题;
(二)项目采购有坐地起价行为;
(三)项目采购及使用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行为;
(四)与项目承包人签订阴阳合同;
(五)向项目相关人员支付回扣,或采取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经营;
(六)项目采购的库内品牌无合理理由拒绝供货;
(七)有项目使用后评价为不合格的;
(八)无正当理由不接受重点办《材料设备合格供应方管理办法》(修订);
(九)其他重点办招投标领导小组认为应该清除出库的情况。
承诺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2016年 月 日
A16 廉洁协议书
廉洁协议书
甲方: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乙方:
为切实加强廉洁工程建设,规范甲乙双方的各项建筑活动,预防违法违纪等腐败现象的发生,保障工程建设优质、安全和廉洁,根据《广州市建筑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订立协议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关于市场准入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约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建筑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国家、省、市和甲方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建筑活动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有权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检察等有关机关举报。
(五)甲乙双方应依照本协议书规定,对本单位人员廉洁从业情况实施监督,及时制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第二条 甲方责任
甲方人员在建筑活动中须严格遵守以下廉洁从业规定:
1.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或个人索取钱物或接受回扣、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和好处费、感谢费以及其它支付凭证等。
2.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或个人的礼物馈赠、宴请、各种形式俱乐部会员资格、高消费娱乐活动。
3.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负担的费用。
4.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或个人为自己、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朋友及身边工作人员的装修住房、婚丧嫁娶、工作安排、学习培训、经商办企业以及出国(境)、旅游、度假等支付费用。
5.不准向乙方介绍配偶、子女、亲属朋友及身边工作人员参与同甲方项目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等经济活动。
6.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供货商和要求或暗示乙方购买项目合同规定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 乙方责任
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人员行贿或赠送回扣、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和好处费、感谢费及其它支付凭证等。
2.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各种形式俱乐部及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3.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或个人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4.不准暗示或要求为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朋友及身边工作人员的装修住房、婚丧嫁娶、工作安排、学习培训、经商办企业以及出国(境)、旅游、度假提供方便和支付费用。
5.不准介绍和安排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亲属朋友及身边工作人员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有关的设备、材料等经济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人员出现受贿等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乙方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甲方将上报市检察院或监察机关依法查处,并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广州市建筑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进行处理。
第五条 甲方监管部门:监察室,举报电话/电子邮箱:020-22032161/www.gcpo.com.cn(纪委书记信箱)。
第六条 本协议书壹式 份,双方各执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七条 本协议书有效期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时止。
第八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
管理办公室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2016年 月 日 2016年 月 日
2、报价文件
B1 报价明细表
第 类 :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图例 | 名称规格 | 单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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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注明报价有效期。
2.报价文件(包括产品报价及保修期后维修的详细收费标准)应单独成册、单独制成光盘。
征集回复单位名称: (公 章)
征集回复单位授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征集回复单位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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