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会博爱便民桥建设工程施工
红十字会博爱便民桥建设工程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莫旗红十字会博爱便民桥建设工程已由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交通运输局以莫交发发【2016】248号、【2016】249号、【2016】250号、【2016】251号、【2016】252号、【2016】253号、【2016】254号、【2016】255号、【2016】256号、【2016】25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交通运输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红十字会,建设资金为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呼伦贝尔市莫旗境内
2.2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
一标段:塔温敖宝镇顺斯提村过水路面(3-1.5钢筋混凝土圆管涵复合式过水路面)、西瓦尔图镇西瓦尔图村扶民过水路面(3-1.0钢筋混凝土圆管涵复合式过水路面)、额尔和办事处平阳村扶民过水路面(3-1.0钢筋混凝土圆管涵复合式过水路面)、尼尔基镇万宝山村扶民过水路面(3-1.5钢筋混凝土圆管涵复合式过水路面)、额尔和办事处伊哈里村扶民过水路面(4-1.0钢波纹管涵复合式过水路面),过水路面总计135米
二标段:库如奇乡库如奇村扶民桥(1-8现浇钢筋混凝土空心板)、塔温敖宝镇达也扎德村扶民桥(2-8现浇钢筋混凝土空心板)、尼尔基镇向阳村扶民桥(1-13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空心板)、登特科办事处郭尼村扶民桥(1-8现浇钢筋混凝土空心板)坤密尔堤办事处青背村扶民桥(1-13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扶民桥95.7米
2.3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4工程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招标控制价:一标段: 938,752.00元
二标段: 2,000,891.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须具备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
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保证金汇款凭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职称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由第三方(发包人或质量监督部门或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出具的能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担任过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本项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企业信誉业绩资料、近三年审计报告原件、投标单位向注册地检察机关申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必须一致。
3.3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信用保证金
信用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信用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信用保证金金额:一标段:93875.20元
二标段:200089.10元
信用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支行
说明:投标人缴纳信用保证金时需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号及编号及“政府采购信用保证金”字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7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29日 09 时00分,地点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政府党政3号办公楼8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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