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关于龙口水库自行车赛道改造工程采用公开询价择优方式委托勘察设计单位的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关于龙口水库自行车赛道改造工程采用公开询价择优方式委托勘察设计单位的公告
为顺利推进龙岗区水务局关于龙口水库自行车赛道改造工程建设工作,为顺利推进该工程实施,需委托勘察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工作。现拟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在龙岗区水务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有意向参与该项目勘察设计服务的单位,并择优委托确定承包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踊跃报名。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龙口水库自行车赛道改造工程。
二、项目内容
(一)设计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自行车比赛项目起、终点进行改造扩宽,主要改造内容:对现状坝肩处景观石、花坛进行拆除,对现状路面进行抛毛5cm,并存在C35细石混凝土对路面塑型,顺接并扩宽1号坝顶与1号岗亭进出口路面。
对龙口水库环库路转弯处排水沟进行提升改造,主要改造内容为:拆除现状临路侧砌石排水沟墙体,新建钢筋混凝土排水沟侧墙及抹面,增设盖板。
对现状大坝安全防护栏杆进行提升改造,主要改造内容为:对现状栏杆进行拆除,新建不锈钢板景观栏杆,上部增设防坠网,且高度不应低于 1.8m。
对水库环库路进行提升改造,主要改造内容为:以现状混凝土路为基础,采用机械对现状混凝土路面进行凿毛,凿毛厚约50mm,增设细石混凝土路面50mm,并在环库路两侧增设路肩石长7.2km,宽7m。
对坝顶防浪墙进行提升改造,主要改造内容为:以现状混凝土防浪墙为基础,采用机械+人工方式对现状混凝土墙面进行凿毛,凿毛厚约50mm,采用水泥砂浆抹面,增设芝麻白花岗岩贴面(300*600*18mm)。
启闭机房及三防仓库外墙面提升改造,现对龙口水库有 3座启闭机房、2座三防仓库外侧墙面进行提升改造。主要改造内容为:清除建筑物外墙原有抹灰面,增加防水涂料、采用水泥砂浆抹面,并增设彩色大理石墙砖贴面(300*600*18mm)。
工程量最终以初步设计概算内容为准。(含但不限于管线迁改设计、初步设计与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工作)。确保相关成果文件一次性通过相关审查或审批及其它需后续配合的服务(如需);
2.协助委托人编制施工图预算、核对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核对结算工程量;配合询价工作;
3.负责施工期间设计交底、变更设计及派驻设计代表驻现场提供相关设计服务等后续工作;
4.协助委托人召开评审会、论证会、研讨会等各种会议;
5.协助报批报建工作,提供完整申办资料,协助办理与相关主管部门、相关单位的项目审查、审批、审计和备案等工作;
6.自行收集、购买与本工程设计有关的第三方资料;
7.竣工图编制工作;
8.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审计工作(若有);
9.按国家有关报告编制和设计规程规范的要求完成应由受托人完成的工作;
10.合同规定的其他受托人服务内容及委托人要求完成与设计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工作。
详见合同相关条款的要求,本招标工程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上述设计内容可能有增减,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委托人提出的变更的要求,并按变更调整设计范围及内容。
(二)勘察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岩土工程勘察(如需)、水文地质勘察(如需)、工程测量等勘察工作,勘察成果须满足相关阶段设计的要求。具体工作以勘察任务书约定为准。
(二)发包估价、结算原则及支付方式
投标人投标报价采用自主报价方式,仅报相对下浮率和相应的投标报价,发包估价为66.0985万元,下浮率范围为≥20%,投标报价上限为52.8788万元。(投标人所报投标报价在发包估价66.0985万元基础上直接下浮,当投标人所报下浮率与所报的投标报价折算出的下浮率不一致时,以投标人所报下浮率为准,同时以所报下浮率折算出相应的报价作为投标报价)。如报名单位的报价超出报价要求范围的,其报名将被否决。
1.结算原则:
(1)基本设计收费结算原则:①结算设计费以发改概算批复的建安费作为计费基数,按照计价格【2002】10号文“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算所得金额。②设计费各项系数为:工程专业调整系数1.0;复杂调整系数0.85;附加调整系数1.0。③最终结算价的设计费按照上述原则计算后,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计取,④费用在项目批复的总投资中列支。最终结算价以政府规定的审定程序审定为准。
(2)竣工图编制费结算原则:①竣工图编制费以发改概算批复的建安费计算出的基本设计收费作为计费基数,按照《计价格[2002]10号文“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算所得金额。②最终结算价的竣工图编制费按照上述原则计算后,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计取,③费用在项目批复的总投资中列支。最终结算价以政府规定的审定程序审定为准。
(3)勘察费结算原则:①本项目勘察费最终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和计价格[2002]10号文“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算所得金额②最终结算价的勘察费按照上述原则计算后,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计取。③费用在项目批复的总投资中列支。最终结算价以政府规定的审定程序审定为准。
(4)费用在项目批复的总投资中列支。最终结算价以政府规定的审定程序审定为准,且所有费用之和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2、支付方式:(1)基本设计费支付方式
酬金支付方式如下简表:
酬金支付表 | |||||||||
支付阶段 | 阶段支付比例 | 支付方式 | 支付条件 | 计算公式 | 备注 | 支付方式 | 支付 条件 | 计算公式 | 备注 |
进度款 | 合同价中对应费用×80% | 基本酬金=合同价中对应费用×70% | 绩效酬金=合同价中对应费用×10% | ||||||
按节点支付 | 完成初步设计阶段所有设计工作及概算编制工作,相关成果获得专家评审通过和相关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审查批准 | 合同价中对应费用×30% | 累计支付基本酬金达合同价的70%时,暂停支付。 | / | 完成所有工作,且甲方对乙方作出最终履约评价。 | 累计支付基本酬金÷70%×10%×履约评价等级对应的支付比例 | 各履约评价等级的支付比例:优秀或良好100%、中等70%、合格50%、不合格0%。 | ||
按节点支付 | 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提交满足合同要求的成果 | 合同价中对应费用×40% | |||||||
余款 | / | 按政府规定程序审定后,且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和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后14个日历天内以多退少补原则支付。 | / | ||||||
备注: 1.完成相关阶段工作对应服务费为按照中标下浮率下浮后的费用,且经过建设单位审核确认。 2.结算金额=经政府相关部门审定的费用-绩效酬金扣款金额;绩效酬金扣款金额=累计支付基本酬金÷70%×10%-已支付绩效酬金。 3.如在实施过程中,上表中支付方式无法满足实际,双方可协商确定符合实际的支付方式。 4.因本项目属政府投资,费用最终由龙岗区财政部门支付,因此,表中约定的支付时间只指甲方完成审批的期限。因政府其他部门核批导致付款延迟的,乙方不得因此要求甲方承担相关责任。乙方有义务提供相关付款申请的凭证,因乙方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不及时导致付款延迟的,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5.承包人单次请款金额不足30万的,累计至下个季度申请支付。(合同价大于200万时按此条款执行)。 |
(2)竣工图编制费支付方式
酬金支付方式如下简表:
酬金支付表 | |||||||||
支付阶段 | 阶段支付比例 | 支付方式 | 支付条件 | 计算公式 | 备注 | 支付方式 | 支付条件 | 计算公式 | 备注 |
进度款 | 合同价中对应费用×80% | 基本酬金=合同价中对应费用×70% | 绩效酬金=合同价中对应费用×10% | ||||||
按节点支付 | 完成竣工图编制工作、提交满足合同要求的成果 | 支付合同价中对应费用×70% | 累计支付基本酬金达合同价的70%时,暂停支付。 | / | 完成所有工作,且甲方对乙方作出最终履约评价。 | 累计支付基本酬金÷70%×10%×履约评价等级对应的支付比例 | 各履约评价等级的支付比例:优秀或良好100%、中等70%、合格50%、不合格0%。 | ||
余款 | / | 按政府规定程序审定后,且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和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后14个日历天内以多退少补原则支付。 | / | ||||||
备注: 1.完成相关阶段工作对应服务费为按照中标下浮率下浮后的费用,且经过建设单位审核确认。 2.结算金额=经政府相关部门审定的费用-绩效酬金扣款金额;绩效酬金扣款金额=累计支付基本酬金÷70%×10%-已支付绩效酬金。 3.如在实施过程中,上表中支付方式无法满足实际,双方可协商确定符合实际的支付方式。 4.因本项目属政府投资,费用最终由龙岗区财政部门支付,因此,表中约定的支付时间只指甲方完成审批的期限。因政府其他部门核批导致付款延迟的,乙方不得因此要求甲方承担相关责任。乙方有义务提供相关付款申请的凭证,因乙方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不及时导致付款延迟的,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5.承包人单次请款金额不足30万的,累计至下个季度申请支付。(合同价大于200万时按此条款执行)。 |
(3)勘察费支付方式
酬金支付方式如下简表:
酬金支付表 | |||||||||
支付阶段 | 阶段支付比例 | 支付方式 | 支付条件 | 计算 公式 | 备注 | 支付方式 | 支付条件 | 计算公式 | 备注 |
进度款 | 合同价中对应费用×80% | 基本酬金=合同价中对应费用×70% | 绩效酬金=合同价中对应费用×10% | ||||||
按节点支付 | 完成初步勘察工作、提交满足合同要求的成果 | 按实支付且不超过合同价中对应费用×20% | 累计支付基本酬金达合同价的70%时,暂停支付。 | / | 完成所有工作,且甲方对乙方作出最终履约评价。 | 累计支付基本酬金÷70%×10%×履约评价等级对应的支付比例 | 各履约评价等级的支付比例:优秀或良好100%、中等70%、合格50%、不合格0%。 | ||
按节点支付 | 完成详细勘察工作、提交满足合同要求的成果 | 按实支付且不超过合同价中对应费用×50% | |||||||
余款 | / | 按政府规定程序审定后,且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和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后14个日历天内以多退少补原则支付。 | / | ||||||
备注: 1.完成相关阶段工作对应服务费为按照中标下浮率下浮后的费用,且经过建设单位审核确认。 2.结算金额=经政府相关部门审定的费用-绩效酬金扣款金额;绩效酬金扣款金额=累计支付基本酬金÷70%×10%-已支付绩效酬金。 3.如在实施过程中,上表中支付方式无法满足实际,双方可协商确定符合实际的支付方式。 4.因本项目属政府投资,费用最终由龙岗区财政部门支付,因此,表中约定的支付时间只指甲方完成审批的期限。因政府其他部门核批导致付款延迟的,乙方不得因此要求甲方承担相关责任。乙方有义务提供相关付款申请的凭证,因乙方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不及时导致付款延迟的,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5.承包人单次请款金额不足30万的,累计至下个季度申请支付。(合同价大于200万时按此条款执行)。 |
(4)甲方对乙方的履约评价按照龙岗区履约评价管理办法,如果甲方有新的履约评价管理办法,按照甲方的履约评价管理办法,乙方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异议。
(三)发包方式
公开询价择优委托(直接委托)
(四)定标方法
集体议事法
三、报名资格或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管理职责,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三)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为此,同一家投标企业不能与其他投标企业形成不同的联合体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
(四)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各自分工。
(五)有如下情形的承包商不得承接我局小型建设工程:
(1)近3年内(从清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清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因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违法行为受到住建、交通、水务、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被水务部门认定为特别严重不良行为且在公告期内的;
(5)在有效期内信用等级为C级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6)被建设行政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
(7)属于联合惩戒且被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
(8)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9)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符合上述报名资格或资质要求的单位,可自愿向我单位进行报名,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报名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报名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授权代理人的联系方式信息;
(三)承诺书;
(四)廉政承诺书;
(五)供征集单位择优的相关材料:
1.承接过我局急难险重工作并履约良好的承包商(提供承接过我局急难险重工作相关业绩(不超过1项)合同证明材料等);
2.承接过我局类似业务并履约良好的承包商(提供承接过我局类似业务相关业绩(不超过1项)合同证明材料等);
3.具有完成承接项目必须具备的相应资质(提供合格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4.投标报价(提供报价书);
5.近三年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履约评价情况(勘察设计类、设计类、勘察类)(由招标人查询,报名单位无需提供);
6.近三年3项同类工程设计相关业绩(2021年6月21日至本项目第一次公告截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此时间已中标暂未签订合同的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同类工程设计相关业绩指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不超过3项,并提供目录,超过部分按提供资料前3项计取,如目录提供的信息与附件证明材料不一致,以附件证明材料的顺序和内容为准);
7.近三年3项工程勘察相关业绩(2021年6月21日至本项目第一次公告截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此时间已中标暂未签订合同的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时,由承担工程勘察工作的单位提供;不超过3项,并提供目录,超过部分按提供资料前3项计取,如目录提供的信息与附件证明材料不一致,以附件证明材料的顺序和内容为准)。
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中文版合同关键页(在此时间已中标暂未签订合同的,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委托方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委托方证明中的工程名称必须完全一致,如不一致的,在合同委托方证明中需对不一致情况予以说明,否则不予认可),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此时间已中标暂未签订合同的,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合同(或同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委托方证明)中必须清晰反映以下内容:工程名称、工程设计费或勘察费金额(单独承担或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承担的工程设计或勘察业绩,均需清晰反映其自身作为设计单位或勘察单位的工程设计费或勘察费金额)、签订时间(能清晰判断在2021年6月21日至本项目第一次公告截标时间,否则不予认可)、工作内容(市政道路工程设计或工程勘察)。如合同无法清晰体现上述内容,需提供合同委托方证明文件或工程总概算批复文件或相关联合体证明文件(如需清晰反映本项目投标人在该联合体业绩中所承担的同类业绩服务内容及对应金额,须由原业绩联合体成员各方出具盖章证明文件,也可由合同委托方出具相关盖章证明文件),合同、合同委托方证明、总概算批复文件中的工程名称必须完全一致,如不一致的,在合同委托方证明中需对不一致情况予以说明。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清晰反映招标人清标需求相关内容的,或提供的相关材料模糊不清无法清晰辨认,导致招标人在清标时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材料无法核实清标需求相关内容的,所提供业绩不予认可,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五、报名资料递交方式及地点
所有自愿报名的单位均须报送纸质文件报名资料(如提供的资料为非中文版,还应提供中文版文件),请各单位将报名资料(封面及骑缝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密封)在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前的工作时间报送我单位。同时将报名资料扫描制成PDF格式电子文档(须与纸质版文件一致)。
(一)纸质文件:截止日期前报送至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11楼1109室;
(二)电子文件:发送至swjjgzxqqb@lg.gov.cn;
(三)报名资料递交后不予退换。
六、报名有效期及报名资料递交时间
(一)报名有效受理时间: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
(二)报名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公告发布起第5个工作日。
七、资格审查及筛选
(一)资料递交截止后,我单位将对报名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
(二)如有需要,我单位将组织人员对报名单位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进行核实。
(三)在确定承包商的过程中如投标承包商中有主动放弃候选资格的,则直接在剩余报名承包商中择优确定最终承包商。
八、结果公示
我单位在明确具体的承包商后10个工作日内会将直接发包信息通过龙岗区水务局官网公示。
九、注意事项
(一)报名单位需自行承担报名及资料准备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二)报名单位提交的所有资料仅供我单位汇总资料及筛选之用,恕不退还;
(三)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
十、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联系人:陈家锐
手机:139*****877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11楼1109室
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2024年6月20日
标签: 改造工程 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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