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京津冀协同融媒体在行动暨融媒分中心成果平台展示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2024京津冀协同融媒体在行动暨融媒分中心成果平台展示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2024京津冀协同融媒体在行动暨融媒分中心成果平台展示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01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210*********-XM001

项目名称:2024京津冀协同融媒体在行动暨融媒分中心成果平台展示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8.59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分包项目编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110*****210*********-XM001-1

2024京津冀协同融媒体在行动暨融媒分中心成果平台展示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采购项目(第一包)京津冀协同发展十周年、大运河申遗成功十周年中央级媒体宣传推广报道

50

1批

在央市区三级媒体开设新栏目,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相关图文报道在全媒体平台推送100次;依托重点栏目品牌,开展相关5次主题短视频创意制作,两场央地联动直播,提升内容传播效果,扩大品牌栏目影响力。

02

110*****210*********-XM001-2

2024京津冀协同融媒体在行动暨融媒分中心成果平台展示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包)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十年成果展示

29.7

1批

在市区两级媒体开设新栏目,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并在市区全媒体平台推送,80次;依托重点栏目品牌,开展相关线下活动,6场;提升内容传播效果,扩大品牌栏目影响力,20条。

03

110*****210*********-XM001-3

2024京津冀协同融媒体在行动暨融媒分中心成果平台展示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采购项目(第三包)讲好副中心故事

45

1批

在市区两级媒体开设新栏目,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并在市区全媒体平台推送,80次;依托重点栏目品牌,开展相关线下活动,6场;提升内容传播效果,扩大品牌栏目影响力,20条;发展京津冀协同合作单位6家;产出相关新闻宣传类作品不低于50个。

04

110*****210*********-XM001-4

2024京津冀协同融媒体在行动暨融媒分中心成果平台展示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采购项目(第四包)媒体赋能京津冀高质量发展系列活动

44.64

1批

在市区两级媒体开设新栏目,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并在市区全媒体平台推送,100 次;依托重点栏目品牌,开展相关线下活动,10场;提升内容传播效果,扩大品牌栏目影响力,30条。

05

110*****210*********-XM001-5

2024京津冀协同融媒体在行动暨融媒分中心成果平台展示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采购项目(第五包)京津冀协同发展媒体推广活动

44.65

1批

在河北廊坊、香河、大厂,天津武清等通武廊媒体平台推广本次活动的新闻。两场文化沙龙活动。包括一场新视听文化产业为主题的沙龙,一场京津冀媒体联盟为主题的沙龙。

06

110*****210*********-XM001-6

2024京津冀协同融媒体在行动暨融媒分中心成果平台展示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采购项目(第六包)京津冀开展新媒体融合宣传活动

54.603

1批

活动将采用线下视频拍摄与线上短视频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联动推出一系列有品质、有深度、有温度的主题宣传短视频节目,共同讲好京津冀协同发展成就故事。

(注:标的名称即为分包项目名称,供应商应按分包项目名称及分包项目编号进行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结束(具体时间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2)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采购人的附属机构,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投标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6-21至2024-06-27,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7-01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嘉盛恒成创业园区1101会议室1(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日新路与万盛南街交叉口西150米)

五、开启

时间:2024-07-01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嘉盛恒成创业园区1101会议室1(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日新路与万盛南街交叉口西150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相结合的采购方式,供应商必须通过平台线上下载采购文件,线下以纸质形式递交响应文件至送达地点,无须另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及规定编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导致响应无效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

1.1办理CA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1.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1.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1.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无效。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6)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7)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8)执行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政策;(9)《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672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通州区融媒体中心(本级)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大街113号        

联系方式:周思思,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辰环宇(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嘉盛恒成创业园区1101室(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日新路与万盛南街交叉口西150米)            

联系方式:孙晓雅、张力菲,132*****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晓雅、张力菲

电 话:  132*****563

标签: 展示 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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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辰环宇(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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