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5日青岛市市级储备散装花生油国信粮食专场竞价采购交易会交易公告

2024年6月25日青岛市市级储备散装花生油国信粮食专场竞价采购交易会交易公告

2024年青岛市市级储备(散装花生油)国信粮食专场竞价采购交易会公告

(2024年6月25日)

受青岛国信粮食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粮油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承办本次散装花生油专场竞价采购交易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须知

参与竞价交易的交易会员应认真阅读《山东省粮油交易中心粮食竞价采购交易细则》(粮交发〔2020〕17号)和《储备食用油代储合同》,交易会员报名参与竞价交易,即视为全面承认并遵守上述交易细则与代储合同的规定。

二、交易时间和地点安排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下午15:30前;

交易时间:2024年6月25日上午10:30。

交易地点:济南市泺源大街3号省粮食局办公楼四楼交易大厅。

青岛分中心:青岛市四流南路64号甲青岛粮油批发市场。

三、 品种、数量、质量、价格

竞价采购2024年产散装花生油3500吨,中标企业即为该批次散装花生油的代储企业。本次交易会的采购花生油应为近期新加工的(2024年3月25日以后生产),质量需符合GB/T1534-2017国标压榨一级质量指标和有关要求,食品安全指标符合植物油食品安全标准GB2716、GB2760、GB2761、GB2762、GB2763规定;油品中不得添加任何香精香料、抗氧化剂等;不得添加其它食用油类和非食用物质;不得含有辣椒素等有害物质;不得检出玉米赤霉烯酮。其中过氧化值≤2mmol/kg。详见交易清单。

竞得方根据《储备食用油代储合同》约定时间,在经过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空罐验收后,在指定油罐内准备相应数量、规定质量的花生油。经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平仓鉴定合格后完成本次交易。

四、资格条件

符合下列资格、条件的储存企业可报名参加竞卖(委托方不得参与竞卖)。

(一)参与竞卖企业资质条件

1.企业注册地、实际经营地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含)以上;

2.具备食用油生产加工经营资格,油脂精炼日处理或小包装成品灌装能力达到500吨/日以上(含);

3.仓储设施符合国家粮油仓库建设标准,满足本次代储可用罐容量不低于竞得数量的5倍以上;

4.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良好,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信用青岛”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名单。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储油安全事故;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无经营风险。

(二)参与竞卖企业承诺满足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企业应为专门从事粮油加工或粮油贸易的企业。交通便利、产权清晰、设备齐全、安全生产措施到位;

4.企业能够服从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和应急指挥调度。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参与政策性粮食经营合作或竞价交易过程中无违约行为。严格落实食用油储备轮换计划,按要求执行储备规模、布局调整优化等相关政策。在市场粮食供应紧张或其他特殊情况下,能按照政府应急工作安排做好供应保障;

5.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建立粮食经营台账,依法依规向企业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报送粮食流通、产业经济、仓储设施等统计报表;

6.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防火、防爆、防盗、防洪等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设施设备,能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保障生产和经营安全;

7.企业能严格履行代储合同要求,积极配合承储企业日常管理,接受政府有关部门、政策性贷款银行的监督检查;

8.经营管理和信誉良好,未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主体名单,在遵纪守法和商业信誉方面无不良记录;

9.企业应具备中标数量相适应的仓(罐)容规模、必要的检化验条件及专业技术能力,应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及经营能力;

10.企业仓储设施属于自有,租赁的需有租赁合同。应具备信息化系统,能够满足数据实时汇集、全过程即时在线、穿透式信息化监管的管理需求。中标后要及时对接委托方及山东省粮食流通管理云平台的各项数据。

参与竞价的企业需要提前联系山东省粮油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市场部进行报名,电话0531-********,联系人:王硕,相关材料电子版、符合资格条件承诺书(承诺书见公告附件)在2024年6月24日下午15:30前报送至邮箱:sdslyjyzx2019@163.com,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取得标的视为违约。

因本次采购食用油的实际存储地点为标的竞得方企业厂区内,所以参与竞价交易企业应具备对应罐容规模及单罐容量,配备可有效实施的储藏保管技术条件和接收发放能力。油罐等存储及附属设施、地理位置和环境条件等应当符合《粮油储藏技术规范》、《植物油库建设标准》等规定。仓房(油罐)及其配套设施质量良好、功能完备、安全可靠。

本专场为公开交易专场,参与方需同意委托方《储备食用油代储合同》内容,参与交易视同认可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的内容信息,自觉履行,不得以未了解公告内容、未协商、未就公示内容达成一致作为申请商务处理的理由。

交易会员可在交易会当天进入鲁粮网点击“交易入口”或直接进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登录会员账号,点击“用户中心→山东市场→对应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五、交易方式、保证金、手续费

本次交易采用远程电子竞价交易方式,每笔交易从标的起点价位开始报价,按每吨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递减报价。参与方按照拟交易数量在交易前预交5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和5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汇款时需注明地方储备油专场竞价保证金,以取得交易资格。交易中心按合同成交金额的1.5‰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手续费从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

竞得方在竞价交易过程中,每个参与竞卖企业中标标段不得超过2个,超出的视同违约。交易双方根据本次成交结果,于2日内线下签订《储备食用油代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签订代储合同视同违约。

六、付款、交货时间

本次竞价采购储备油的交货期间为自2024年6月25日起至2024年6月27日内。合同执行实行“先货后款”原则,货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于储备油通过青岛市发展改革委平仓鉴定、委托方收到农发行贷款后按照《储备食用油代储合同》付款流程支付给竞得方,委托方付款前,竞得方应向委托方开具符合要求的与付款金额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合同履约执行完毕后,交易中心凭买卖双方签订的《验收确认单》清退保证金。

七、保证金收款账户

收款单位:山东省粮油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

账 号:351*****000******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203*****900100*****1561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交易)、********(市场)、********(财务)、********(传真)

青岛分中心 联系电话:0532-********

九、提示:本场次交易会相关标的如果出现流标,将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择机组织再次交易,具体交易时间将另行发布补充公告,请有意向的单位随时关注补充公告相关信息和交易清单。

十、其它

《储备食用油代储合同》、《山东省粮油交易中心粮食竞价采购交易细则》、《交易清单》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交易会员在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

国家粮食山东交易中心

山东省粮油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0日

附件:

符合资格条件承诺书

青岛国信粮食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 (单位名称)将参加山东省粮油交易中心有限公司2024年6月25日举办的“2024年青岛市市级储备(散装花生油)国信粮食专场竞价采购交易会”,承诺本企业符合公告中“四、资格条件”所列之“参与竞卖企业资质条件”的5条要求及所列之“参与竞卖企业承诺满足条件”的10条要求。如有违反,我单位自愿接受委托方的违约处理。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青岛市,青岛

标签: 花生油 交易会 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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