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公平竞争审查智慧化监测平台询价函
宣城市公平竞争审查智慧化监测平台询价函
询价单位: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刘雅婷
电 话:0563-*******
提交报价函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日17时30分。
报价函递交地址: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城市水阳江西大道10号文房四宝大厦12楼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科)
询价内容:
一、项目名称
宣城市公平竞争审查智慧化监测平台
二、项目单位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36号)、《关于开展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创新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4〕37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宣政办秘〔2022〕48号)等相关规定,数智化赋能公平竞争审查,以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小切口”,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有效防范和制止政策措施排除、限制竞争,推进我市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提质增效。
(二)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10万元。
(三)项目需求:
1.规则制定。制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审查操作指引》,优化相关审查程序规则、完善审查公开、投诉举报、会审、定期评估、监督抽查等制度机制建设。
2.存量监测。对宣城市各级政策制定机关(宣城市市政府、市级政策制定机关和各县市区政府)制定并在互联网上对外公布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实时网上监测、搜索、收集、整理、分析、评估,进行大数据审查以及专家人工复审。
3.增量审查。开放用户端口给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级政策制定机关和各县市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大数据审查,自动找出文本中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内容并标注,审核后仍有问题的可转专家复审,明确指出文件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的具体条目,并对疑似违规文件给出修改或整改意见。
4.在线会审。开放用户端口给宣城市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库专家,对于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和重大疑难政策文件,制定机关自我审查后提出会审申请的,平台可通过站内消息或手机微信方式通知并邀请市场监管部门、政策制定机关、专家库专家和平台专家对文件进行会审。
5.定期评估。(1)涉嫌违规数据报表:每月提供一次监测到的涉嫌违规数据报表,统计平台监测到的当月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2)综合评估报告:对宣城市的政策措施进行分析评估,按月度和年度出具评估报告。(3)专项评估报告: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政策进行重点和专项监测,形成评估报告。
6.专业培训。提供公平竞争审查智慧化监测平台操作培训和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
7.平台运维。(1)平台展示:通过GIS、热力图、三维图表等形式直观的展示全市、各板块、各条线、各部门公平竞争审查人工智能大数据监测评估等情况。(2)数据知识库:展示各地通报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案例,实时更新相关法律政策文件和时事新闻,对监测平台进行长期的运维和用户售后。
注:询价采购中所述项目内容要求,应视为保证实现本项目采购所需要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报价人应予以补充说明。
(三)项目验收:提供完整最终成果资料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
1.《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审查操作指引》;
2.宣城市公平竞争审查智慧化监测平台,平台提供服务内容包含上述项目需求;
3.对于存量政策措施发现问题的审查意见(如有,则提供);
4.评估报告,包括涉嫌违规数据报表、综合评估报告和专项评估报告;
5.进行竞争政策、公平竞争审查等业务培训和平台操作培训。
(六)其他要求。项目成果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许可,成交供应商不得对外披露、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相关成果。项目成果作为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评价制度实施成效、制定工作推进方案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规范;
(二)在法学、经济学、公共政策等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拥有专业的研究团队,具备评估所需的理论研究、数据收集分析和决策咨询能力;
(三)承担过搭建公平竞争审查智慧化监测平台工作;
(四)在组织机构、人员构成、经费来源上与政策制定机关无利害关系;
(五)与所监测评估的政策措施无利害关系;
(六)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社会信誉良好;
(七)具备项目所需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供应商须知
(一)本项目的报价采用总价包干方式,报价即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报价人一旦递交报价文件,即视为认可本询价方式及报价须知的所有内容。
(二)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报价无效:
1.未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响应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4.响应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
5.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6.不满足询价须知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7.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8.无特殊要求,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报价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邀请函规定的;
10.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六、响应文件要求
(一)投标人均应提交一式贰份投标文件,其中壹份标明为“正本”,其余壹份标明为“副本”。如果“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则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均需装袋密封递交,封口需加盖投标人公章(骑缝章),并在封皮上注明“宣城市公平竞争审查智慧化监测平台项目响应文件”。
(二)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封面(封面上要求有投标单位、项目名称、投标日期、标注正本/副本字样);
2.授权委托书;
3.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承担过搭建公平竞争审查智慧化监测平台工作、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按期按要求完成项目服务的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5.项目的报价单(含明细)、平台提供的服务内容;
6.参与监测评估人员相关职称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7.提交的文件或其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报价材料必须密封装袋并盖章。
八、评选及成交规则
我单位将在各机构报价基础上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合作意向的单位,进行磋商,签订合同。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0日
标签: 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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