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办公桌椅、洽谈桌椅、沙发、茶几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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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名称经理办公桌椅、洽谈桌椅、沙发、茶几等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
交易条件计价方式单价
转让单价(万元)0.3298
是否有保留价
计量单位
价款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营业部,账号:197*****040******),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3.受让方须在支付转让价款同时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成交价格20%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环保等情况,受让方如期完成全部标的物的拆除、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受让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转让方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标的物的拆除、搬运及垃圾清理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转让标的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腾空,逾期未腾空的,按每延期一天500元扣除履约保证金。 5.移交时按标的现状移交(报废报损资产中或有部分配件缺失,移交时不能保证质量完整),移交时设备新或旧不影响成交价格、数量少量(总数5%以内)多或少不影响成交价格。
展示时间披露截止前两个工作日
联系人姓名吕先生
联系人电话158*****152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0.05
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线上;
信息披露期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交易机构联系人翁先生电话0570-*******
传真邮箱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芹江东路288号1号楼1415室网址
转让方联系人吕先生电话
传真邮箱
地址网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桌椅 洽谈桌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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