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身广告位经营权继续公开询价公告
公交车身广告位经营权继续公开询价公告
龙南城市公交服务有限公司为了充分利用龙南市城区公交车体及车内广告资源,创造更高的经营收益,秉持“诚信、合作、共赢”的理念,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决定继续对公司公交车辆广告位经营权采取公开询价方式确定合作单位,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招商内容为龙南市城市公交服务有限公司公交车辆广告位经营权招商。
招商人:龙南市城市公交服务有限公司
招商名称:龙南市城市公交服务有限公司公交车辆广告位经营权招商项目。
车辆基本情况:本次项目共投入21部纯电动公交车开展车体及车内广告业务。
车型及尺寸 | 车辆数量 单位/台 |
5.9—6米公交车 | 10 |
7米公交车 | 3 |
8米公交车 | 8 |
广告经营权招商范围:车身广告位置为车体车身(包含车厢内扶手拉环、座位靠背等),车体广告不遮挡视线范围即可。
车辆运行路线:运行线路为城市城区公交线路。
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三年,从合同签订盖章之日起计算。
二、报价人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符合城市形象和文化宣传导向,制作积极、健康、文明的广告内容。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无不良记录(提供相关证明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三、相关要求
1.广告内容要求:公交车车身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广告宣传的规范要求,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信息,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社会道德。同时,广告内容应与城市形象和文化宣传导向相符合,制作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广告。
2.制作质量要求:广告公司需具备丰富的广告创意和制作能力,能够提供高品质的广告内容和创意。广告制作应注重质量,符合设计要求,保持清晰、美观、整洁,符合公交车辆的运行环境和特点。
3.费用预算要求:广告公司需具备稳定的财务状况,能够按时支付相关费用。报价应合理、透明,符合市场价格水平,同时应充分考虑广告位的数量、尺寸、位置等因素,以保证合作双方的利益。
4.合同条款要求:在签订合同前,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广告位的具体位置、尺寸、数量、广告内容要求、制作质量要求、发布期限、费用预算、支付方式等细节。合同条款应具有法律效应,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5.维护与更新要求:在合作期间,广告公司应负责公交车身广告的日常维护和更新工作,保持广告内容的完整、整洁、美观。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或更换广告内容,应及时与合作方协商解决。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0日—2024年7月1日
2.报名材料:《报价承诺书》《龙南市城市公交服务有限公司公交车辆广告经营权招商询价报价单》《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件材料。
3.报名方式:报价企业请在2024年7月1日下午下班前将报价纸质文件加盖公章并密封后,交至龙南市龙泉大道203室龙南市城市公交服务有限公司。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放弃资格。
5.联系电话:廖先生187*****881。
采取现场评审方式,最高价中标,如有多家最高价相同单位,由最高价报价单位以最高价为基础,进行再次报价,报价最高者中标。
附件:
1.报价承诺书。
2.龙南市城市公交服务有限公司公交车辆广告经营权招商询价报价单。
附件可扫描以下二维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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