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三季度锌焙砂招标公告
2024年三季度锌焙砂招标公告
驰宏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驰宏会泽冶炼分公司2024年三季度锌焙砂竞价采购的公告
公告编号:YL********
尊敬的客户:驰宏实业将对驰宏会冶生产所需的锌焙砂进行公开竞价采购,诚邀广大客户参与竞价,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6月26日10:00整。
一、 竞价标的:
标的名称 | 数量 | 参考品质 | 资质要求 | 保证金 | 备注 |
锌焙砂 | 1,000金属吨/月 | Zn≥56%,Fe≤8%,As≤0.15%,F≤0.05%,Cl≤0.05%,Mg≤0.5%,Co≤0.02%,SiO2≤4,水份≤1,S 不溶≤0.8%。 | 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件, | 0元整 | 本次采购计划为2024年三季度会冶锌焙砂采购计划 |
1、本次竞价采购的数量约1000金属吨/月(具体供货量根据需方实际需求情况确定),客户报价数量为当月能够交货的实际数量。
2、本次竞价采购对锌焙砂含锌进行计价:锌焙砂含锌按实际交货加权计算平均品位,锌焙砂含Zn=56%,每金属吨单价=基准价-加工费,基准价为交货所在计价周期内(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上海有色网1#锌锭平均价,客户对基准价=*****元/吨时的加工费进行报价,若基准价大于或小于*****元/吨时,加工费=客户报价加工费+(基准价-*****)×20%元/金属吨。
3、交货时间:2024年12月25日前,每月25日前完成当月约定的交货数量。
4、交货地点:云南驰宏会泽冶炼分公司厂内仓库。
5、本次竞价禁止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同时参与报价,否则将视为围标行为,所有报价为无效报价,并按照公司客户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6、若遇生产调整变化,需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供方,因需方原因终止、解除合同,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锌焙砂品质要求:
Zn | F | Cl | Mg | Fe | SiO2 | As | Co | S 不溶 | 水份 |
≥56% | ≤0.05% | ≤0.05% | ≤0.5% | ≤8% | ≤4% | ≤0.15% | ≤0.02% | ≤0.8% | ≤1% |
8、锌焙砂含锌主品位增减度按下表执行,增减度按实际品位分段累计计算。
含Zn品位 | 价 格(元/金属吨) | 备 注 |
Zn>62% | 不再增度增价 | 锌焙砂含Zn 增、减度取实际品位分段累计计算。 |
58%<Zn≤62% | Zn品位每增加1%单价增加30 | |
56%<Zn≤58% | Zn品位每增加1%单价增加20 | |
53%≤Zn<56% | Zn品位每下降1%单价扣减20 | |
50%≤Zn<53% | Zn品位每下降1%单价扣减50 | |
Zn<50% | Zn品位每下降1%单价扣减200 |
9、锌焙砂含杂质元素扣减按下表执行,杂质品位扣减按实际数分段累计计算。
序号 | 杂质元素 | 采购标准(%) | 扣价范围(%) | 扣价金额(元/金属吨) |
1 | F | ≤0.05 | F>0.05 | 拒收、退货。若已入仓,每增加0.01%,单价扣减100,单车结算。 |
2 | Cl | ≤0.05 | Cl>0.05 | 拒收、退货。若已入仓,每增加0.01%,单价扣减50,单车结算。 |
3 | Mg | ≤0.5 | 0.5<Mg≤0.7 | 单价扣减30 |
0.7<Mg≤0.8 | 单价扣减60 | |||
Mg>0.8 | 拒收、退货。若已入仓,每增加0.1%,单价扣减120,单车结算。 | |||
4 | Fe | Fe≤8 | 8<Fe≤10 | 单价扣减20 |
10<Fe≤14 | 每增加1%,单价扣减50 | |||
Fe>14 | 拒收、退货。若已入仓,每增加1%,单价扣减120,单车结算。 | |||
5 | SiO2 | ≤4 | 4<SiO2≤5 | 单价扣减20 |
5<SiO2≤6 | 每增加0.1%,单价扣10 | |||
SiO2>6 | 拒收、退货。若已入仓,每增加0.1%,单价扣50,单车结算。 | |||
6 | As | ≤0.15 | 0.15<As≤0.3 | 每增加0.1%,单价扣减20 |
0.3<As≤0.5 | 每增加0.1%,单价扣减50 | |||
As>0.5 | 拒收、退货。若已入仓,每增加0.1%,单价扣减100,单车结算。 | |||
7 | Co | ≤0.02 | 0.02<Co≤0.03 | 每增加0.01%,单价扣减50 |
Co>0.03 | 拒收、退货。若已入仓,每增加0.01%,单价扣减100 | |||
8 | S 不溶 | ≤0.8 | 0.8<S≤1 | 每增加0.1%,单价扣减50 |
Sn>1 | 拒收、退货。若已入仓,每增加0.1%,单价扣减100 | |||
9 | 水份 | ≤1 | 水份>1 | 拒收、退货。若已入仓单车水份>1%不参与综合加权平均品位计算,单车结算,半价结算。 |
二、付款及结算方式: | |||||||||
1、 以需方云南驰宏会泽冶炼分公司的检斤、 化验数据为结算依据, 按照实际交货数量计算加权平均品位进行结算。 2、 货到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 需方支付85%的货款, 同时供方根据需方付款金额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 税率按照合同执行) , 结算完毕后,双方票款结清。 | |||||||||
三、提货要求: | |||||||||
中标签订合同后根据云南驰宏会泽冶炼分公司冶炼厂生产需求要求分批到货。 | |||||||||
四、报价方式及截止时间: | |||||||||
(一)报价方式:网络平台直接报价。 | |||||||||
具体方式为:登录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hxz.com)→电子销售→用户登录(登录账户为公司全称)→进行报价。 | |||||||||
平台地址:http://xs.chxz.com | |||||||||
业务联系人:朱智玮,0874-******* | |||||||||
报价咨询及注册联系人:何希航,电话:0874-******* | |||||||||
(二)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 10:00:00整。 | |||||||||
五、客户报价条件及要求: | |||||||||
客户需提前在我公司电子销售平台注册, 注册时需提供最新经过年检的以下相关资质材料( 加盖公司印章) :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册资本金≥100万元, 注册时间1年以上) 、 开户许可证、 开票资料、 授权委托书等。 | |||||||||
六、 信誉保证金要求 (一)信誉保证金管理按《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管理公告》 执行, 报价方需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缴纳购销信誉保证金, 以我公司财务实际收款为准, 并备注“ 购销信誉保证金” , 保证金联系人: 何希航,电话:0874-*******。 购销信誉保证金请汇往以下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 驰宏实业发展( 上海) 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四支行 账号: 310*****360********* (二) 竞价后未中标或合同履约完毕后, 后续不再与我公司有合作意向的客户, 可申请退还购销信誉保证金( 无息退还本金) 。 | |||||||||
七、违约管理 | |||||||||
(一)弃标、毁约管理:客户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发生1次,禁业3个月,扣除50%信誉保证金,记录不诚信行为1次,一年内累计发生2次,全额扣除信誉保证金,退出客户名录,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1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合作,2年内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 |||||||||
1、竞价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 2、签订合同后拒不履约或选择性部分履约; 3、装卸过程中不服从装卸安排; 4、未按合同要求指令提货(供货)。 | |||||||||
(二)围标、运输失当管理:客户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一经核实,全额扣除信誉保证金,并退出客户名录,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2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合作,3年内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 |||||||||
1、客户串通一气,进行围标; 2、违反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 | |||||||||
(三)弄虚作假、寻衅滋事管理:客户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一经核实,全额扣除信誉保证金,并退出客户名录,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5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合作,10年内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 |||||||||
1、运输车辆在过磅检验中弄虚作假; 2、收发货过程中,威胁工作人员、干预业务操作、寻衅滋事等且性质恶劣。 | |||||||||
(四)违反廉洁经营:对违反《廉政合同》条款的客户,全额扣除信誉保证金,退出客户名录,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10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合作,终生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 |||||||||
(五)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客户对我公司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根据影响程度,发生一次扣除50%–100%信誉保证金。 | |||||||||
(六)违约后保证金补充规定:未交纳信誉保证金的客户违反诚信管理,除按上述条款禁止业务外,解禁后需交纳该物料分类中的最低信誉保证金额度,交纳到账后才能参与竞价。 | |||||||||
(七)不良行为禁业:合作期间,如因客户自身原因出现社会公众不良行为记录、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将给予客户“禁业”处理,直至不良行为解除为止。 | |||||||||
八、其它要求 | |||||||||
(一)报价方中标后,不履行后续相关手续的视为不诚信行为,我公司将扣除相应保证金(或定金),并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纳入我公司客户诚信档案。 | |||||||||
(二)报价前必须携带公司资质复印件到现场进行实物查验。合同签订后,需方自带装卸人员和车辆到供方厂内提货,运费及运输风险由需方承担。 | |||||||||
(三)若需方运输车辆在厂区行驶过程中出现抢道、插队或在装车、计量过程中弄虚作假、恐吓我公司现场操作人员的,我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纳入客户诚信档案。 | |||||||||
(四)其它未尽事宜,中标后将在购销合同中约定,并以购销合同为准。 | |||||||||
(五)报价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 |||||||||
(六)请在有效报价时间内提交报价,并电话告知驰宏实业原料业务部,逾期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如因网络延误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无效报价驰宏实业原料业务部概不负责。 | |||||||||
驰宏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 |||||||||
2024年6月20日 |
标签: 三季度锌焙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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